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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作兴(作興)  拼音:zuò xīng
1.兴办、发起。《红楼梦》第三七回:「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著你作兴起来。」《红楼梦》第七○回:「咱们的诗社散了一年,也没有人作兴。」
2.抬举、推崇。《醒世恒言。卷二六。薛录事鱼服證仙》:「若非我将吴下旧谱传授与你,看你整治些甚样肴馔出来?能使各位爷这般作兴你?」《儒林外史》第四九回:「只因上年国子监里有一位虞博士,著实作兴这几个人。」
3.流行、盛行。《二刻拍案惊奇》卷五:「只因宋时极作兴是个元宵,大张灯火,御驾亲临,君民且乐。」《文明小史》第八回:「我们外国规矩,是向来不作兴送客的。」
4.或许、可能。《文明小史》第二五回:「这作兴赵宣子的家人们听见的。」《老残游记》第七回:「只因大盗相传有这个规矩,不作兴害镖局的。」
5.凑热闹。《荡寇志》第一一回:「李逵叫道:『阿也也!让你们去罢,我是不要作兴。』」
6.照顾、促成。《醒世姻缘传》第一五回:「不过是每人作兴了千把银子,扶持了个飞过海的前程。」《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第一二回:「这个陈侍郎老大有些不足天师处,心上分明要去作兴那个僧家。」
7.应该、可以。《海上花列传》第二三回:「话出了嘴,一世勿作兴忘记格。」
《國語辭典》:娇纵(嬌縱)  拼音:jiāo zòng
纵容、溺爱。宋。柳永〈洞仙歌。嘉景〉词:「从来娇纵多猜讶。更对剪香云。」《红楼梦》第九七回:「自己回到王夫人房中,又切实的叫王夫人管教儿子,断不可如前娇纵。」也作「娇惯」。
《漢語大詞典》:宠惯(寵慣)
宠爱娇惯。 茅盾 《子夜》十二:“ 吴荪甫 立刻放出威棱来把他喝住:‘不许走!什么镖不镖的!丢了!丢在池子里!十七八岁的孩子,还干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都是老太爷在世的时候太宠惯了你!’”
分類:宠爱娇惯
《漢語大詞典》:娇娇女
生活优厚、过于娇惯的女子。例如:养尊处优的娇娇女也有烦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