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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越等
超出应有的等级。史记·平準书:“军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唐 黄滔 《蒋先辈启》之一:“伏蒙校书先辈惊人赏録,越等褒称,篇篇而喻作金声,一一而读为蜺字。”
《國語辭典》:超格  拼音:chāo gé
超过常格,不平凡。晋。曹嘉之《晋纪。武帝》:「勖肆力先朝,庸勋超格,受终之揆,协于大麓,故授以此任也。」
《國語辭典》:躐等  拼音:liè děng
超越等级,不循次序。《礼记。学记》:「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幼学琼林。卷三。人事类》:「求事速成曰躐等,过于礼貌曰足恭。」
《漢語大詞典》:平进(平進)
谓以次进而不越等。宋书·蔡兴宗传:“吾素门平进,与主上甚疎,未容有患。”南史·王昙首传:“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进,不须苟求也。” 宋 司马光 《辞修起居注第一状》:“臣性识庸昧,学术空浅,循涂平进,犹惧不称。” 清 钱谦益 《河南按察司按察使卢维屏授通议大夫制》:“尔自筮仕以还,皆用随牒平进,可谓不汲汲矣。”
《漢語大詞典》:犯分
僭越等级名分。荀子·性恶:“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於争夺,合於犯分乱理而归於暴。”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宫闱·修女戒:“至於嬪嬙之属,不过备职事,侍巾櫛,若宠之太过,以骄恣犯分……鲜有不为祸乱者。”续资治通鉴·元顺帝至正九年:“设帐房于御幄之后,无君臣之分;又恃以提调 寧徽寺 为名,出入 托果斯皇后 宫,犯分之罪尤大。”
《漢語大詞典》:超授
升迁。亦指越等授官。晋书·慕容暐载记:“摧锋陷鋭,宜论功超授。” 唐 韩愈 《论捕贼行赏表》:“有能捉获贼者,赐钱万贯,仍加超授。” 清 薛福成 《〈筹洋刍议〉序》:“余友 遵义 黎庶昌 蒓斋 以出使 西班牙 参赞,超授出使 日本 大臣。”
分類:升迁越等
《漢語大詞典》:逾等
亦作“踰等”。 超越等级;超过一般。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举不踰等,则位班也。择善而举,则世隆也。” 汉 贾谊 新书·时变:“今俗侈靡,以出伦逾等相骄,以富过其事相竞。” 唐 孟棨 本事诗·情感:“王一见注目,厚遗其夫取之,宠惜逾等。”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祐二年:“帝以 章懿太后 不逮养,故宠外家踰等。” 清 王诒寿 《暨阳道中与沉晓湖学博书》:“躑躅岑旷,难苦逾等。”
《漢語大詞典》:不躐等
不超越等次。礼记·学记:“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 孔颖达 疏:“躐,踰越也。言教此学者,令其谦退,不敢踰越等差。”
《国语辞典》:蒲蛮(蒲蛮)  拼音:pú mán
中国西南孟吉族群的一支。主要散居在云南省西南隅的南峤、佛海、车呈、六顺、镇越等县。以农耕为生,并兼渔猎。原为泛灵信仰,后改信小乘佛教。其婚姻观念可以先同宿三年,才举行正式婚礼。在服饰方面大致与摆夷人相似,上身自右肩搭横结于左胁,腰间围花布,赤足。也称为「蒲缥」、「蒲人」、「普蛮」、「普子蛮」。
《漢語大詞典》:陵躐
超越等次。 章炳麟 《中夏亡国二百四十二年纪念会书》:“岂不以訏謨定命,国有与立,抑其第次,无乃陵躐?”
《漢語大詞典》:凌等
超越等级。谓下犯上。 汉 贾谊 新书·服疑:“下不凌等则上位尊,臣不踰级则主位安。”
《漢語大詞典》:蹑等(躡等)
逾越等级。 三国 魏 刘劭 人物志·释争:“然好胜之人,犹谓不然,以在前为速鋭,以处后为留滞;以下众为卑屈,以躡等为异杰;以让敌为迴辱,以陵上为高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