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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召保
取保;找保人。《元典章·台纲一·行台》:“诸罪囚枷锁监禁之例,各以所犯斟酌。干连人不关利害及虽正犯而罪轻者,召保听候,毋致非理死损。”
分類:取保保人
《漢語大詞典》:任出
谓取保出狱。《后汉书·质帝纪》:“其令中都官繫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须立秋。” 李贤 注:“任,保也。” 王先谦 集解引 惠栋 曰:“任出,谓责保出囚,须秋乃断也。”
《國語辭典》:取保  拼音:qǔ bǎo
请人担保作證。《北史。卷三十四。宋繇传》:「局内降人左泽等为京畿送省,令取保放出。」《文明小史》第四十二回:「其馀夥计,取保开释。」
《漢語大詞典》:无任徒(無任徒)
古代指无技能或无法取保的劳役刑徒。太平御览卷六四二引《锺离意别传》:“司徒 侯霸 辟 意 署议曹掾,以詔书送无任徒三百餘人到 河 北。”
《漢語大詞典》:保外执行(保外執行)
办理取保手续,并经批准后实施的监外执行。是罪犯在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如患严重疾病、怀孕等)下,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刑罚,而暂时采取的特别执行方法。保外执行期间计入刑期。保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刑期未满,应将罪犯收回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
《漢語大詞典》:僦柜(僦櫃)
亦作“ 僦匱 ”。 唐 代有柜房,是一种代人保管金钱及贵重物品以收取保管费的寄存业。所设保管柜即称“僦柜”。亦用以泛指这种柜房业务。后又演变为典当质钱的质库(当铺)。旧唐书·德宗纪上:“搜括既毕,计其所得纔八十万贯,少尹 韦禛 又取僦柜质库法拷索之,纔及二百万。”新唐书·奸臣传下·卢杞:“然悉田宅奴婢之直,緡止八十万,又僦匱、质舍、居贸粟者,四貣其一,仅至二百万。”资治通鉴·唐德宗建中二年:“又括僦柜质钱。” 胡三省 注:“民间以物质钱,异时赎出,於母钱之外復还子钱,谓之僦柜。”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五节:“据现有材料看,最大的商业当是放高利贷的柜坊。柜坊又有僦柜、寄附铺、质库、质舍等名称,类似后世的当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