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万斛(萬斛)
极言容量之多。古代以十斗为一斛, 南宋 末年改为五斗。 唐 杜甫 《夔州歌》之七:“ 蜀 麻 吴 盐自古通,万斛之舟行若风。” 明 沈采《千金记·省女》:“正是胸中万斛愁难遣,付与残花逐水流。” 清 恽敬 《新喻罗坊漕仓记》:“春、夏、秋三时,得雨涨,发万斛之舟,随流东下。” 郭沫若 《落叶》第二九信:“我对着你这近在咫尺而又远在天涯的哥哥,时而又感受着无限的哀愁,万斛的热泪无端地从眼中涌出。”
《漢語大詞典》:百斛
泛指多斛。斛,量具名。古以十斗为斛, 南宋 末改为五斗。 汉 焦赣 《易林·节之师》:“稼穡成熟,亩获百斛。” 唐 李贺 《江南弄》诗:“鱸鱼千头酒百斛,酒中倒卧南山緑。”宋史·河渠志四:“ 白沟 无山源,每岁水潦甚则通流,纔胜百斛船,踰月不雨即竭。”
《漢語大詞典》:斛斗
(1).斛与斗。皆粮食量器名。十升为斗,十斗( 南宋 末年改为五斗)为斛。宋书·律历志上:“器有大小,故定以斛斗。” 北魏 贾思勰 齐民要术·笨麴并酒:“其七酘以前,每欲酘时,酒薄霍霍者,是麴势盛也……虽势极盛,亦不得过次前一酘斛斗也。”
(2).指代粮食。 唐 元稹 《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夏阳韩城两县率钱状》:“臣今所徵斛斗并请成合,草并请成分,钱并请成文。”
《漢語大詞典》:钟石(鐘石)
(1).容量单位。一钟受六斛四斗,一石受十斗。 晋 葛洪 抱朴子·论仙:“但以升合之助,不供钟石之费。” 唐 薛用弱 《集异记补编·叶法善》:“﹝ 叶法善 ﹞颇耽於酒,钟石可也。” 清 陈确 《呈学请削籍词》:“岁叨钟石之粮,惰慢不恭,贪顽已甚。”
(2).钟磬。韩非子·说疑:“不安子女之乐,不听钟石之声。” 汉 刘向 说苑·政理:“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脩竽瑟钟石之声,而安其子女之乐。” 南朝 齐 谢朓 《随王鼓吹曲·钧天曲》:“笙鏞礼百神,钟石动云汉。”
钟和磬。古代乐器。汉书·礼乐志:“和亲之説难形,则发之於诗歌咏言,鐘石筦弦。” 南朝 宋 颜延之 《三月三日曲水诗序》:“鐘石毕陈,舞咏之情不一。”旧唐书·音乐志一:“圣王乃调之以律度,文之以歌颂,荡之以鐘石,播之以弦管,然后可以涤精灵,可以祛怨思。”
《漢語大詞典》:斗斛
(1).斗与斛。两种量器。亦泛指量器。十斗曰斛。庄子·胠箧:“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 汉 赵晔 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调权衡,平斗斛。”
(2).形容少量、微薄。 唐 韩愈 《祭十二郎文》:“捨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輟汝而就也。”
(3).借指少量粮食。宋书·吴喜传:“朝廷乃至鬻官卖爵,以救灾困,斗斛收歛,犹有不充。”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二年:“其灾伤之处,州县不得妄招飢民以充厢军。但据所有斗斛,救济农民,俟向后稍丰,使各復旧业。”
《漢語大詞典》:一斛珠
(1).十斗珍珠。古时一斛为十斗,极言其多。三国志·蜀志·宗预传:“ 预 復东聘 吴 , 孙权 捉 预 手涕泣而别……遗 预 大珠一斛。” 元 赵孟俯 《海子上即事与李子构同赋重用韵》:“ 姬姜 自爱千金貌,游侠轻量一斛珠。” 清 吴伟业 《园园曲》:“一斛明珠万斛愁,关山漂泊腰支细。”
(2).曲名。据 宋 人传奇小说《梅妃传》, 唐 玄宗 在花萼楼,适外使至,遂命封所献珍珠一斛密赐 江妃 ,并命乐府官用新声谱曲,名“一斛珠”。宋史·乐志十七有《一斛夜明珠》,属中吕调,为队舞大曲。 宋 人入词调, 晏殊 易名为《醉落魄》, 张先 改为《醉东风》, 黄庭坚 改为《醉落拓》,双调,五十七字。参阅《词谱》卷十二。
《漢語大詞典》:十酒
(1).十斗酒。典出史记·滑稽列传:“ 威王 大説,置酒后宫,召 髠 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对曰:‘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一石为十斗,故称十酒。 南朝 陈 陈叔宝 《独酌谣四首序》:“ 齐 人 淳于髠 善为十酒,偶效之,作《独酌謡》。”
(2).清酒。因十旬酿成,故称。 南朝 梁 庾肩吾 《谢东宫赉槟榔启》:“无劳朱实,兼荔支之五滋;能发红颜,类芙蓉之十酒。” 北周 庾信 《咏画屏风诗》之五:“定须催十酒,将来宴五侯。”参见“ 十旬 ”。
《漢語大詞典》:十旬
酒名。亦代指酒。文选·张衡〈南都赋〉:“酒则九醖甘醴,十旬兼清。” 李善 注:“十旬,盖清酒百日而成也。” 刘良 注:“九醖、十旬皆酒名。” 南朝 陈 徐陵 《谢敕赐祀三皇五帝余馔启》:“金壶流十旬之气,玉案备千品之羞。” 唐 刘禹锡 《和乐天以镜换酒》诗:“把取菱花百鍊镜,换他竹叶十旬杯。”
分類:酒名
《漢語大詞典》:官斛
官府标准量器。容量本为十斗, 南宋 末改为五斗。《元典章·户部七·仓库》:“今可比附式样成造新斛,颁行天下,此不可但施於官,至於民间市肆,亦合准官斛製造,庶使奸伪不行。”续文献通考·市籴一:“凡官斛筹,非官印烙者不用,私造者问罪。”
《漢語大詞典》:斛子
粮食量具。其容量古为十斗, 南宋 末年改为五斗。 叶圣陶 《多收了三五斗》:“在米质好和坏的辩论之中,在斛子浅和满的争持之下,结果船埠头的敞口船真个敞口朝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