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为考虑容错,系统已按“著 → 着著”转换方式进行查询。
《國語辭典》:著作  拼音:zhù zuò
1.撰述写作。《文选。班固。答宾戏》:「由此言之,取舍者,昔人之上务;著作者,前列之馀事耳。」
2.作品。《后汉书。卷四○。班彪传上》:「若迁之著作,采获古今,贯穿经传,至广博也。」
《國語辭典》:著作郎  拼音:zhù zuò láng
职官名。三国魏明帝时设置,隶属中书省,掌理修撰国史;晋时改隶秘书省,称大著作;至唐,于秘书省下设著作局;宋时虽仍设置,但仅为寄禄官,后废。
《漢語大詞典》:大著作
著作郎的别称。也称大著作郎。
分類:著作郎
《高级汉语词典》:著作人
古人称为著作者。指书籍的作者
分类:著作人
《漢語大詞典》:着作权(著作權)
指著作者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著作所享有的权利,如发表、修改以及取得稿酬等。
《漢語大詞典》:着作郎(著作郎)
官名。 三国 魏明帝 始置,属中书省,掌编纂国史。其属有著作佐郎(后代或称佐著作郎)、校书郎、正字等。 晋 元康 中改属秘书省,称为大著作。 唐 代主管著作局,亦属秘书省。 宋 元 因之,惟 宋 别有国史院,故著作郎仅参与汇编“日历”(每日时事)等。 明 代废。亦省称“ 著作 ”。南史·百官志下:“ 晋武 世, 繆徵 为中书著作郎……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 唐 刘知几 史通·覈才:“夫史才之难,其难甚矣。《晋令》云:‘国史之任,委之著作,每著作郎初至,必撰名臣传一人。’斯盖察其所由,苟非其才,则不可叨居史任。” 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史官》:“天子动则左史书之,春秋是也;言则右史书之,尚书是也。 汉武帝 有《禁中起居注》。 魏 晋 归之著作,其后亦命近臣典其事。”
《漢語大詞典》:着作(著作)
(1).用文字表达意见、知识、思想、感情等。文选·班固〈答宾戏〉:“取舍者,昔人之上务;著作者,前烈之餘事耳。” 吕向 注:“著作,谓述作文史也。”后汉书·延笃传:“ 桓帝 以博士徵,拜议郎,与 朱穆 、 边韶 共著作 东观 。” 清 刘大櫆 《〈严遥青诗集〉序》:“ 文王 、 周公 繫, 孔子 成春秋,皆以大圣人之才,躬亲著作。” 鲁迅 《准风月谈·“商定”文豪》:“然而,著作一世,藏之名山,以待考古团的掘出的作家,此刻早已没有了。”
(2).著作的成品。明史·李东阳传:“为文典雅流丽,朝廷大著作多出其手。” 清 昭槤 啸亭续录·王西庄之贪:“余自信文名可以传世,至百年后,口碑已没而著作常存。” 丁玲 《悼念茅盾同志》:“ 茅盾 同志著作等身,我将再好好地去读,并永远向他学习。”
(3).见“ 著作郎 ”。
《國語辭典》:著作权法(著作權法)  拼音:zhù zuò quán fǎ
为保障著作人之著作权益,调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家文化发展而制定之法律。条文内容系涉著作权、制版权、权利管理电子资讯及防盗拷措施、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与著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权利侵害之救济、网路服务提供者之民事免责事由与罚则等。
《国语辞典》:著作权(著作权)  拼音:zhù zuò quán
包含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属于无体财产权之一种。著作人格权指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不当修改权等三种权利;著作财产权指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传输、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展示权、散布权、改作权、编辑权及出租权等。著作财产权,原则上存续于著作人之生存期间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国语辞典》:著作邻接权(著作邻接权)  拼音:zhù zuò lín jiē quán
邻接于著作权的权利。传统的著作权主要保障著作人心智的创作行为,但表演人、录音物制作人及广播机构利用他人的著作重新加以诠释,由于也花了相当大的心力及投资,是否明文予以保护,各国立法不同。
《国语辞典》:著作权委员会(著作权委员会)  拼音:zhù zuò quán wěi yuán huì
政府单位,隶属内政部。负责著作权法的拟订、审议、解释、推广、修订等事务。但民国八十八年后,其业务已并入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国语辞典》:著作自由  拼音:zhù zuò zì yóu
人民有以文字、图画等表示意见,发表著作而不受任何非法干涉的自由权。
《国语辞典》:著作等身  拼音:zhù zuò děng shēn
形容人的著作极多。参见「著述等身」条。如:「辛勤撰述多年,他早已著作等身。」
分类:著作
《国语辞典》:著作物  拼音:zhù zuò wù
以自己的思想、意见和技能所创作的成品。包括文学、图画、雕刻、照片、模型、音乐、电影等。
《漢語大詞典》:大着作(大著作)
著作郎的别称。也称大著作郎。晋书·职官志:“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陈书·宣帝纪:“三年,春正月癸丑,以尚书右僕射、领大著作 徐陵 为尚书僕射。”隋书·百官志上:“著作郎谓之大著作, 梁 初 周捨 、 裴子野 ,皆以他官领之。”
分類:著作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