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程瑀

相关人物:共 4 位
共 4 首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78—1144 【介绍】: 宋衢州开化人,字致道,号北山。以外祖邓润甫荫补吴江县主簿。徽宗宣和二年赐上舍出身。高宗建炎中为太常少卿,知秀州。绍兴初,为秘书少监,上《麟台故事》,擢中书舍人兼侍讲。提举江州太平观,除徽猷阁待制。后秦桧荐领史事,力辞不就。善为制诰。工诗文,风格典雅。有《北山小集》。
全宋诗
程俱(一○七八~一一四四),字致道,衢州开化(今属浙江)人。
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以外祖荫补苏州吴江县主簿,监舒州太湖盐场,以上书论事罢。
徽宗政和元年(一一一),起知泗州临淮县,官满后寓吴。
因叶梦得荐为著作佐郎,未几出管勾岱岳观。
宣和二年(一一二○),赐上舍上第。
三年,除礼部员外郎,以病告归。
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自太常少卿知秀州,金兵据临安,弃城退保华亭。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为秘书少监,上《麟台故事》五卷,擢中书舍人。
二年,因言事为言官论弃秀州事,罢职求举江州太平观。
秦桧当政,诏除集英殿修撰、徽猷阁待制,皆不赴。
十四年,卒,年六十七。
有《北山小集》四十卷。
事见宋程瑀《程公行状》(四部丛刊续本《北山小集》附录),《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程俱诗,以《四部丛刊》续编所收影宋抄本《北山小集》为底本,书中遇“构”、“慎”等字均空缺,注云“犯御名”,钱大昕谓当是“淳熙以前物”。
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全宋文·卷三三二四
程俱(一○七八——一一四四),字致道,号北山,衢州开化(今浙江开化)人。以外祖邓润甫恩,补苏州吴江主簿,监舒州太湖茶场,坐上书论事罢归。起知泗州临淮县,累迁将作监丞。近臣以撰述荐,迁著作佐郎。宣和二年进颂,赐上舍出身,除礼部郎,以病归。建炎中,为太常少卿,知秀州。绍兴初,召为秘书少监。进《麟台故事》,擢中书舍人兼侍讲。后以弃秀州城,罢为提举江州太平观。久之,除徽猷阁待制。秦桧荐领史事,除提举万寿观、实录院修撰,力辞不至。绍兴十四年卒,年六十七。著有《北山小集》四十卷(存)、《韩文公历官记》一卷(存)、《麟台故事》五卷(存)、《班左诲蒙》三卷,《侑坐元龟》。《宋史》卷四四五《文苑传》七有传。
程宏靖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六一五七
程宏靖,字士和,饶州浮梁(今江西景德镇东北)人。
程瑀子。
淳熙中为江西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
见胡铨《程公()墓志铭》(《新安文献志》卷七八),及所撰《葬玉岩隐君记》。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90—1155 【介绍】: 宋镇江丹阳人,字庆善,号练塘。徽宗政和八年上舍及第。高宗初,授秘书省正字,迁太常博士。绍兴四年,应诏上疏言朝廷纪纲之失,为时宰所恶,主管太平观。起知广德军,擢提点江东刑狱,历知真州、饶州,所至有惠政。以忤秦桧,编管昭州卒。有《老庄本旨》、《周易通义》、《左氏通解》、《楚辞补注》及《考异》等。
全宋诗
洪兴祖(一○九○~一一五五),字庆善,号练塘,丹阳(今属江苏)人。
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为陈州商水主簿(《至顺镇江志》卷一八)。
召试,授秘书省正字。
高宗绍兴四年(一一三四)应诏上疏,为时宰所恶,主管太平观。
起知广德军,擢提点江东刑狱。
历知真州、徙饶州。
因序故龙图阁学士程瑀《论语注》,忤秦桧,编管昭州。
二十五年卒(《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九),年六十六。
有《楚辞补注》等行于世。
宋史》卷四三三有传。
全宋文·卷三九八九
洪兴祖(一○九○——一一五五),字庆善,号练塘,润州丹阳(今江苏丹阳)人。
登政和八年上舍第,为湖州士曹。
召试,授秘书省正字,后为太常博士。
绍兴四年,上疏言时政,为时宰所恶,主管太平观。
起知广德军,擢江东提刑,又历知真、饶二州。
时秦桧当国,言官争弹劾以媚桧,兴祖坐尝作程瑀论语解》序,语涉怨望,编管昭州。
绍兴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六。
次年复其官,特赠直敷文阁。
兴祖好古博学,著有《周易通义》、《系辞要旨》、《春秋本旨》、《古文孝经序赞》、《老庄本旨》、《韩子年谱》(存)、《楚辞补注》(存)等。
见《宋史》卷四三三《儒林传》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九等。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饶州乐平人,字彦成。登进士第。知弋阳县,以张浚荐知滁州,并有能声。改京西漕,言事忤时相,被贬官。复起知吉州,治行称最。累官直敷文阁、淮南转运副使、提领营田事。
全宋文·卷四二五四
魏安行,字彦成,饶州乐平(今江西乐平)人。
宣和六年第进士,绍兴初以左从事郎知弋阳县。
二十年,知滁州。
代还,擢京西运判,兼提刑、提举常平茶盐等事。
在任时梓行程瑀论语解》,秦桧疑其议己,因编管于钦州。
二十八年,起知吉州,迁户部员外郎,直敷文阁,为淮南转运副使兼淮南东路提刑。
三十年,知扬州,改江南东路转运副使。
三十二年,任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
隆兴间任江西转运副使。
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一六三、一七九、一八三、一八四、一八五,雍正《江西通志》卷四六、四九,雍正《广东通志》卷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