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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二十 持志科
姓王氏。蜀之简州金水县人。冲孺谢俗。立行孤峻。天宝之季。上幸成都。驾以童子。诣行在所。求落发。上异之。为得此名。寻结庐石城山。中俄辟为寺。始额云顶。上之入蜀也。尝登武檐东台。见卿云佳气。又梦。神人姓李曰。予自石城来。愿为陛下扈从。至是驾间侍上燕。上从容问驾所居。驾以对。上悟曰。朕固识之。因易额慈云。且赐神号玄孙。以其玄元苗裔云。驾竟示灭于此寺。
宋高僧传·卷第十九 感通篇第六之二
释待驾。俗姓王氏。金水县人也。冲孺出家作为诡异。其父立名待驾。当天宝末也。练行精进时号头陀。及玄宗巡幸。果自诣府剃䰂为僧。至是待驾得度。其言信矣。驾去县邑二十里开径芟茅独居山顶。后成一寺。此山绝多灵迹。初名石城。迨明皇至剑门山。神见形迎驾。称姓李氏。敕赐与玄孙之称。后陟武担东台远望。祥云紫气盘结空界。问左右曰。此何处对曰。名城山。乃悟山神扈卫之意。遂改云顶为慈云寺也。驾后卒干此寺。又福州楞伽寺释怀一。景龙中锐意于爱同寺东造精舍。相度地形无水济用。方拱手而去。忽山禽击斗于地。一异之命工穴。深尺馀甘泉沸涌。此后伏腊而无加耗。寺中每有休咎。必暂减耗。候以知之。风俗谓之灵泉焉。以永泰二年归寂。弟子超悟奏乞代宗题寺额。上首曰智恒。次行弼。越州刺史皇甫政为碑纪德。襄州节度使于頔书焉。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745—805 【介绍】: 唐京兆万年人,字城武。代宗大历中,累授使府监察御史、陇州行营留后事。德宗建中末,朱泚叛,皋连拒朱泚伪命,迭斩其使,拜奉义军节度。贞元元年,代张延赏为剑南西川节度使。经略滇南,诸蕃皆内附。以功加中书令,封南康郡王。顺宗病,不能临朝政,皋上太子笺欲其亲政,由是政归太子,尽逐王叔文之党。寻暴疾卒。皋治蜀二十一年,数出师,凡破吐蕃四十八万,虽有建树,然赋敛亦颇重。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745—805 字城武,排行二十三,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代宗广德元年(763)为建陵挽郎。大历初任华州参军,后历佐使府。德宗建中四年(783)以功擢陇州节度使,兴元元年(784)入为左金吾卫大将军。贞元元年(785)拜剑南节度使,累破吐蕃,封南康郡王。顺宗永贞元年(805)八月卒,谥忠武。生平见《旧唐书》、《新唐书》本传及权德舆撰《韦公先庙碑铭》(《全唐文》卷四九七)。《全唐诗》存诗3首。
唐诗汇评
韦皋(745-805),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大历初,为华州参军,后屡辟使府。建中四年,为凤翔陇右营田判官,权知陇州行营留后事。朱泚反,皋拒伪命,诏以为陇州刺史,置奉义军节度以旌之。乱平,征为左金吾卫将军。寻迁大将军。贞元元年,出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在蜀二十一年,和南诏,拒吐蕃,以功屡进检校司徒、中书令、太尉,同平章事,封南康郡王。卒于镇。《全唐诗》存诗三首。
全唐文·卷四百五十三
皋字城武。京兆万年人。大历初以建陵挽郎调补华州参军。累授殿中侍御史知陇州行营留后事。朱泚反。遣家僮苏玉持诏以皋为御史中丞。皋斩玉及其部将牛云光以徇。诏以皋为御史大夫陇州刺史。置奉义军节度。以旌其功。德宗还京。徵为左金吾卫将军。迁大将军。贞元元年拜剑南西川节度使。以破吐蕃功进检校右仆射。封扶风县伯。加统押近界诸蛮西山八国兼云南安抚等使。十二年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十七年以功加检校司徒兼中书令。封南康郡王。顺宗立。加检校太尉。卒年六十一。赠太师。谥忠武。
王城 朝代: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八二五○
王城,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人,王师心五世孙。
《漢語大詞典》:镇圻(鎮圻)
周 代指离王城四千五百里的区域。国语·周语上“ 蛮 夷 要服, 戎 狄 荒服” 三国 吴 韦昭 注:“ 戎 狄 去王城四千五百里至五千里也。四千五百里为镇圻,五千里为蕃圻。”
分類:王城区域
《漢語大詞典》:野牲
周 代王城郊外“野”地所豢养的禽兽。周礼·地官·遂师:“凡国祭祀,审其警戒,供其野牲。”周礼·地官·遂人:“凡国祭祀,共野牲,令野职。” 贾公彦 疏:“谓牛羊豕在六遂者。” 孙诒让 正义:“野牲,即九职中藪牧所养之鸟兽。”
《漢語大詞典》:野委
周 代在王城郊野屯积的薪刍。周礼·地官·委人:“凡疏材,共野委、兵器与其野囿财用。” 郑玄 注:“野委,谓庐、宿止之薪芻也。” 贾公彦 疏:“案《遗人》云: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积。委积之中有薪芻。在野外,故云野委也。”
《漢語大詞典》:野禁
古代王城外的关于农业地区的禁令。周礼·秋官·士师:“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灋,以左右刑罚……四曰野禁。” 郑玄 注:“野有田律。” 孙诒让 正义:“野有田律者,证 周 之野禁也。田律,盖 汉 律篇名……四曰野禁者,城郭外田野之禁。”吕氏春秋·上农:“野禁有五:地未辟易,不操麻,不出粪;齿年未长,不敢为园囿;量力不足,不敢渠地而耕;农不敢行贾,不敢为异事。”
《漢語大詞典》:野刑
周礼·秋官五刑之一。施行于王城之外“野”的刑法。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 孙诒让 正义:“‘一曰野刑’者,《甸师》注云:‘郊外曰野。’谓六遂以外田野之刑。”
《漢語大詞典》:野役
周 代王城郊外“野”地的兵众徒役。周礼·地官·遂人:“若起野役,则令各帅其所治之民而至。” 郑玄 注:“役谓师田,若有功作也。” 孙诒让 正义:“役,田役也。是师田及他功作起徒役之事通谓之役。”
《漢語大詞典》:乡稍(鄉稍)
周 制,王城外百里郊内分乡,二百里至三百里为稍。后因以“乡稍”泛指都城以外的地区。隋书·礼仪志三:“ 后周 仲春教振旅,大司马建大麾於莱田之所。乡稍之官,以旂物鼓鐸鉦鐃,各帅其人而致。”
《漢語大詞典》:脩闾氏(脩閭氏)
周 代掌管王城里门的官员。主管宿卫、击更、追捕盗贼等事。
《漢語大詞典》:修闾氏
同“脩闾氏”。
周代掌管王城里门的官员。主管宿卫、击更、追捕盗贼等事。
《漢語大詞典》:脩闾氏(脩閭氏)
周 代掌管王城里门的官员。主管宿卫、击更、追捕盗贼等事。
《国语辞典》:牛饩退敌(牛饩退敌)  拼音:niú xì tuì dí
饩,活的牲口。春秋时郑国商人弦高到周王城买卖,途中碰到正前往攻打郑国的秦兵。他机智地以牛犒劳秦军,称说郑君已知秦兵将路过郑国,所以遣人来此。同时迅速差人传报回国,加强防备。秦军以为郑国早有防范,只能灭了邻近的滑国,领军回去。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后汉书。卷五九。张衡列传》:「弦高以牛饩退敌,墨翟以萦带全城。」
《漢語大詞典》:畿劳(畿勞)
古代一种迎宾之礼。谓诸侯入朝,天子派人到王城郊外慰劳。周礼·秋官·小行人“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 清 孙诒让 正义:“诸侯来至距王城五百里之畿,则小行人为使往劳之也。其礼以覲礼约之,当亦皮弁用璧如郊劳之礼。据《大行人》云:‘上公三劳,侯伯再劳,子男一劳。’则畿劳之礼,盖惟上公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