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释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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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海东高僧传·卷第一
释顺道。
不知何许人也。
迈德高标。
慈忍济物。
誓志弘宣。
周流震旦。
移家就机。
诲人不倦。
句高丽第十七解味留王(或云小兽林王)二年壬申夏六月。
秦符坚发使及浮屠顺道。
送佛像经文。
于是君臣以会遇之礼。
奉迎于省门。
投诚敬信。
感庆流行。
寻遣使回谢。
以贡方物。
或说。
顺道从东晋来。
始传佛法则秦晋莫辨。
何是何非。
师既来异国。
传西域之慈灯。
悬东暆之慧日。
示以因果。
诱以祸福。
兰薰雾润。
渐渍成习。
然世质民淳。
不知所以裁之。
师虽蕴深解广。
未多宣畅。
自摩腾入后汉。
至此二百馀年。
后四年。
僧阿道至自魏(存古文)。
始创省门寺。
以置顺道。
记云以省门为寺。
今兴国寺是也。
后讹写为肖门。
又创伊弗兰寺。
以置阿道
古记云兴福寺是也。
此海东佛教之始。
惜乎。
之人也。
之德也。
宜书竹帛以宣懿绩。
其文辞不少概见。
何哉。
然世之使于西方。
不辱君命。
必侍贤者而能之。
则特至他邦肇行未曾有之大事。
非其有大智慧。
大谋猷。
得不思议通力。
其何以行之哉。
以此知其为异人。
斯亦法兰。
僧会之流乎。

人物简介

海东高僧传·卷第一
释法空。
新罗第二十三法兴王也。
名原宗。
智證王元子母延帝夫人。
王身长七尺。
宽厚爱人。
乃神乃圣。
彰信兆民。
三年龙现杨井中。
四年始置兵部。
七年颁示律令。
始制百官朱紫之秩。
即位已来。
每欲兴佛法。
群臣噪噪腾口舌。
王难之。
然念阿道之至愿。
乃召群臣问曰。
圣祖味邹与阿道
肇宣佛教。
大功未集而崩。
能仁妙化。
遏而不行。
朕甚痛焉。
当大立伽蓝重兴像设。
其克从先王之烈。
其如卿等何。
大臣恭谒等谏曰。
近者年不登。
民不安。
加以邻兵犯境。
师旅未息。
奚暇劳民作役。
作无用之屋哉。
王懑左右无信。
叹曰。
寡人以不德。
叨承大宝。
阴阳不序。
黎民未安。
故臣下逆而不从。
谁能以妙法之术晓谕迷人者乎。
久无应者。
至十六年。
奥有内史舍人朴厌髑(或云异次顿或云居次顿)年二十六。
匪直也。
人秉心塞渊。
奋义见之勇。
欲助洪愿。
密奏曰。
陛下若欲兴佛教。
臣请伪传王命于有司曰。
王欲创佛事。
如此则群臣必谏。
当即下敕曰。
朕无此令。
谁矫命耶。
彼等当劾臣罪。
若可其秦彼当服矣。
王曰彼既顽傲。
虽杀卿何服。
曰大圣之教天神所奉。
若斩小臣。
当有天地之异。
若果有变谁敢违傲。
王曰本欲兴利除害。
反贼忠臣。
可无伤乎。
曰杀身成仁。
人臣大节。
况佛日恒明。
皇图愈永。
死之日犹生之年也。
王大加嗟赏曰。
汝是布衣。
意怀锦绣。
乃与厌髑。
深结洪誓。
遂传宣曰。
创寺于天镜林。
执事者奉敕兴功。
延臣果面。
折逆诤。
王曰朕不出令。
髑乃昌言。
臣固为之。
若行此法举国泰安。
苟有益于经济。
虽矫国令何罪。
于是大会群臣问之。
佥曰今见僧徒。
童头毁服。
议论奇诡。
而非常
若忽从之恐有后悔。
臣等虽死罪不敢奉诏。
髑奋曰。
今群臣之言非也。
夫有非常之人。
而后有非常之事。
吾闻佛教渊奥。
不可不行。
且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哉。
王曰众人之言。
牢不可破。
汝独异言。
不能两从。
遂下吏将诛。
髑告天誓曰。
我为法就刑。
庶兴义利。
佛若有神。
吾死当有异事。
及斩其头。
飞至金刚山顶落焉。
白乳从断处涌出。
高数十丈。
日色昏黑。
天雨妙花。
地大震动君臣士庶。
咸皆上畏天变。
下恸舍人重法陨命。
相向举哀而哭。
遂奉遗体营葬金刚山礼也。
于时君臣盟曰。
自今而后。
奉佛归僧。
有渝此盟。
明神殛之。
君子曰。
大圣应千百年之运。
仁发于祥。
义动于瑞。
莫不应乎天地亘乎日月动乎鬼神。
而况于人乎。
夫其自信于道则天地不得为不应然功贵成而业贵广也。
故苟有大赖。
则轻泰山于鸿毛。
壮哉。
得其死所矣。
是年下令禁杀生(按国史及古诸传商量而述)。
二十一年伐木天镜林。
欲立精舍。
扫地得柱础。
石龛及阶陛。
果是往昔招提旧基。
梁栋之用皆出此林。
工既告毕。
王逊位为僧。
改名法空。
念三衣瓦钵。
志行高远。
慧悲一切。
因名其寺。
曰大王兴轮寺。
以大王所住故也。
此新罗创寺之始。
王妃亦奉佛为比丘尼。
住永兴寺焉。
自此启兴大事故。
王之谥曰法兴。
非虚美也。
厥后每丁厌髑忌旦。
设会于兴轮寺。
以追其远及大王宗时。
宰辅金良图信向西方。
舍二女。
曰花宝。
曰莲宝。
为此寺婢。
又以逆臣毛尺族类充贱。
故二种铜锡至今执役。
予游东都登金刚岭。
见孤坟短碑。
慨然不能自止。
是日山人会食。
问其故。
即吾舍人讳日也。
亦可谓去滋久。
思滋深矣。
阿道碑。
法兴王出法名法云。
字法空。
今按国史及殊异传。
分立二传。
诸好古者请详捡焉。
赞曰。
大抵国君与下举事。
可与守成。
未可与虑始。
加有时之利不利。
信无信系焉。
则原宗虽欲创兴佛法。
固难朝令而夕行。
然承本愿力。
位据崇高。
又赖贤臣启沃。
能以美利利天下。
卒与汉明齐驱并驾。
伟矣哉。
夫何间言。
以梁武比之非也。
彼以人主为大同寺奴。
帝业坠地。
法空既逊让以固其嗣。
自引为沙门。
何有于我哉。
髑经所谓王比丘殊身同体矣。
若乎扫迷云放性空之慧日挟之以飞者。
惟厌髑之力乎。
释智通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简介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 利物科
出梓州之陈氏。八岁辞俗。事道正法师为弟子。以剃落。居牛头山诵法华经。凡弘阐者百馀过。会中之人。皆再睹光明照彻内外。每有双鹅。依于座下。若听法。然且持律严谨。举众畏服之。尤恶黄老。其乡里士女。有奏章醮献者。必召其人。而呵辱之。或至于杖之者。平生不畜私财。然其寺宇之成就。皆所得于施主之物。贞观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谓其徒曰。吾于兹寺。用已十万贯矣。恨尚未备。汝辈其成之。及终时方小食。寺之房堂地皆动摇。且变白色。经食顷。久乃已。寿九十七。
续高僧传·卷第二十九 兴福篇第九
释智通。
姓陈。
住梓州。
八岁出家。
为正道法师弟子。
后诵法华并讲在牛头山。
善持威仪奉戒贞苦。
降伏皇老。
士女奏章必杖之五十。
远近皆惮。
寺宇成就。
惟其终始。
合众畏慑无蓄私财者。
常有双鹅依时听讲。
讲百馀遍两度放光。
至贞观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告众。
吾造山寺可用十万贯。
恨未周备。
今便永别。
言讫而卒。
春秋九十七矣。
小食时终。
合寺房堂皆动而作白色。
经一食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