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府拾遗 遇韵》:蚤娶
宋书周朗传法虽有禁杀子之科设蚤娶之令
《漢語大詞典》:五不娶
见“ 五不取 ”。
《漢語大詞典》:五不取
亦作“ 五不娶 ”。 古代礼教以为五种家族的女子不能聘娶。《大戴礼记·本命》:“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恶疾不取,丧妇长子不取。” 王聘珍 解诂:“取读曰娶。逆,谓悖逆。乱,淫乱也。刑人,谓以罪受墨、劓、宫、刖、髠刑者。恶疾,谓瘖、聋、盲、癘、秃、跛、傴,不逮人伦之属也。丧妇长子,谓父丧其妇,其女子年长愆期者也。”子,古亦指女子。《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曰来归” 汉 何休 注:“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
《国语辞典》:牵丝娶妇(牵丝娶妇) 拼音:qiān sī qǔ fù
相传唐代宰相张嘉贞欲纳郭元振为婿,于是命五个女儿各执一根丝线,躲藏在幔幕之后,由郭元振择而牵之。郭元振牵一红色丝线,而得大有姿色的第三女。见五代周。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卷上。牵红丝娶妇》。后泛指择婿、选妻,缔结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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