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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免征
免除本应征收的(粮、税等)
《分类字锦》:免徵
续文献通考世宗大定二十一年谕尚书省曰黄河已移故道梁山滦水甚广已尝遣使安置屯田民昔尝恣意种之今官已籍其地而民惧徵其租逃者甚众可免其徵赦其罪仍以官粟赈之
分类:屯田
《漢語大詞典》:蠲缓(蠲緩)
指免征或缓征赋税。清史稿·宣宗纪一:“蠲缓 奉天 、 寧远 等三州厅额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人民反清斗争资料·浙江乌程归安县乡民抗漕》:“秋收时,復将灾歉之区,委员復勘明确,分别蠲缓。”
《漢語大詞典》:蠲阁(蠲閣)
指免征赋税。阁,通“ 搁 ”。宋史·道学传四·黄灏:“言者罪其专,移居 筠州 ,已而寝謫命,止削两秩,而从其蠲阁之请。”《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四年》:“天下二税,有司检放灾伤,执守谬例,每岁侥倖而免者,无虑三二百万,其餘水旱蠲阁,类多失实。”
《漢語大詞典》:免赋(免賦)
免征赋税。宋史·太祖纪一:“﹝ 建隆 二年正月﹞壬子, 商州 鼠食苗,詔免赋。”
《漢語大詞典》:免调(免調)
谓官府依例免征调税。 唐 代官府每年向每丁征收规定数量的绢、绫、絁、布等物资,谓之调。新唐书·食货志一:“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
《漢語大詞典》:孝假
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旧唐书·食货志上:“ 天宝 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 宋 王溥 唐会要·休假:“ 天宝 四载六月十四日勅:‘顷以乡閭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
《漢語大詞典》:卖荒(賣荒)
清 代官吏趁朝廷对受灾区或新垦地缓征、免征赋税之机,向业户违法索钱的名目。清史稿·食货志二:“ 江苏 苏 、 松 等属,每遇蠲缓,书吏等輒向业户索钱,名曰卖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