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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消兵
(1).销兵。销熔兵器。 唐 顾况 《乐府》:“《国风》新正乐,农器近消兵。”
(2).销兵。销毁兵器。表示偃武修文。 宋 苏轼 《郊祀庆成诗》:“无心斯格物,克己自消兵。”一本作“ 销兵 ”。
(3).减少兵员。 唐穆宗 时, 萧俛 与 段文昌 当国,谓四方无虞,劝帝密诏天下镇兵,每年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谓之“消兵”。见旧唐书·萧俛传新唐书则谓每十人岁限一人逃死不补,谓之“销兵”。
《漢語大詞典》:包戈
把武器裹扎起来。谓偃武修文。语本礼记·乐记下:“ 武王 克 殷 返 商 ……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 孔颖达 疏:“或以虎皮有文,欲以见文止武也。” 宋 欧阳修 《东阁雨中》诗:“瑶图新嗣圣,玉塞久包戈。” 宋 司马光 《辞免馆件札子》:“况圣朝包戈,专以文德怀抚北夷。”
《國語辭典》:贞观之治(貞觀之治)  拼音:zhēn guàn zhī zhì
贞观,唐太宗的年号。唐太宗在贞观年间知人善任,举用房玄龄、杜如晦、魏徵等贤才,并容纳大臣直谏,批评朝政。在制度上明白划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的职权,相互配合,发挥制衡作用,杜绝集权弊端,并肃清吏治,减轻刑罚,重视人民疾苦。因此社会秩序安定,国势昌盛,缔造了中国历史上光辉灿烂的太平盛世,史称为「贞观之治」。
《漢語大詞典》:投戈讲蓺(投戈講蓺)
谓在军中仍不废学。后亦泛谓偃武修文。后汉书·樊準传:“及 光武皇帝 受命中兴,羣雄崩扰,旌旗乱野,东西诛战,不遑启处,然犹投戈讲蓺,息马论道。”亦作“ 投戈讲艺 ”。 清 黄遵宪 《近世爱国志士歌》序:“ 日本 自将军主政凡五百年,世不知有王。 德川氏 兴,投戈讲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