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村草堂二首 其一 明末清初 · 徐颖
七言律诗
世卜桑榆是此村,东皋酒社记曾孙。
梅花与我年加长,春水于人德共温。
故剑尝携何可卖,破书曾读不须存。
河汾纵有千言在,未敢轻将叩九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