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总督黄廷桂(乾隆辛未)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① 所过宿迁清河桃源三县上年被水之区虽已加赈兹经览闾阎益切轸念亟命再加恩恤并成是诗
三县虽加赈,经临倍切情。
恤民宁过厚,咨尔善推行。
贷种休偿责,兴锄莫误耕。
所怜灾歉后,欢忭马前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