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按:此诗系佃守颍州时作。第二首自注云:今岁闰月,两见中秋。以《哲宗纪》考之,则元祐六年也。是年佃初补外,故诗中多寄托语。
一番风信作花先,未必春工会党偏。
玉杵买来容再睹,金钗分与却重圆。
几回众里知谁似,一堕人间有几年。
我是玉皇香案吏,可能相与便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