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刘伶妇

同源典故

一斗消醒
 
五斗消酲
 
五斗解醒
 
五斗醒
 
伯伦妇
 
伯伦从劝
 
刘伶五斗
  
刘伶有贤妻
 
刘伶病醒
 
刘伶酒为名
 
刘妻叹谏
 
咒酒卮
 
妇人笑刘伶
 
谏伯伦

相关人物
刘伶


《世说新语笺疏》下卷上〈任诞〉~729~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晋书》卷四十九〈刘伶列传〉~375~
刘伶字伯伦,沛国人也。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澹默少言,不妄交游,与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携手入林。初不以家产有无介意。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八]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复醉。尝醉与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奋拳而往。伶徐曰:「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
《裴子语林》~6~
刘灵字伯伦,饮酒一石,至酲复饮五斗。妻责之,灵曰:「卿可致酒五斗,吾当断之。」妻如其言。灵咒曰:「天生刘灵以酒为名,一饮一石,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莫可听。」

简释

刘伶妇:喻劝戒酒之人。宋苏拭《小儿》:“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