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十三首 其六 清 · 金和
 押敬韵 出处:椒雨集上
初十至十九,略定杀人性。
打门相传,贼亦有贼令。
令人口籍,书年与名姓
老弱从略,意在壮者劲。
大半署为兵,加伪号曰圣。
其旧操何业,及时更正
苟所甚需者,则亦队伍并。
惟男与妇分,不得室家庆。
贼妇实掌之,违者致祸横。
我姑避其锋,兽肯自投阱。
江东大如海,差异蕞尔郑。
往从数亲知南北脚力竞。
黄昏不敢归,直待悬镜
平明出门,东食西眠竟。
有时骤遇贼,所赖日适病。
单福与张禄随意为政
亦尝受贼拘,尺寸手无柄。
赂之复得免,始信钱胜命。
置身如此危,幸不为贼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