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朴侯。弘治十年丁巳。自司谏院献纳。迁刑曹正郎。由刑曹出为平海郡守。未之任。移授本郡。
气槩风流作丈夫,文名经术更鸿儒。
郎官出守如君少,献纳输忠似此无。
平海山川应怅望,醴泉民物正欢呼。
专城满目皆朝选,课绩恩私竟孰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