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
元光作竟,幽煉三商⑴。
原按:“右鏡徑四寸,重四兩有四銖。背周作橫畫,又半月形者九,而後雜以虎、鳳、龍、虬之屬,識在其邊,凡六十有三,篆曰「天龍赤漢元光元年五月丙午日辰太歲」云云,半月中各間一銘,亦凡八,篆文曰「元光作竟幽煉三商」。紀元之兩元,與光明之「光」,仙人之「仙」,畫并倒筆如細絲,精絕無匹,時雜隸體。”
⑴ 清郭汝誠修咸豐三年刊《順德縣志》卷一九《金石畧一》
四言詩
句
① 鄧盛,字伯直。州人也。不知其所以進仕,為秭歸令。聞母病,解印綬決去。既歸,母果亡,居喪盡孝。太尉馬日磾嘉其所履服,竟即辟之。初入府為主簿,尋為太尉諸曹掾。時彭城相左尚以贓獲罪,三府掾屬考驗,逾年不竟,更選盛覆拷。盛至獄,洗沐尚,解械,賜席,乃謂尚曰:“君受國重恩,而所坐事理如此。今遇君子,不可以小人道相待。”尚感盛至意,對曰:“今使君相待如此,尚獨何心不以死相歸乎?”即引筆具對。時人語云云。
淑問得竟,皋陶鄧盛⑴。
⑴ 明黃佐《廣州人物傳》卷一鄧盛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