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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言诗(续上)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肆类上帝,怀柔百神。
槁秸既设,圭币既陈。
精诚潜交,已事而竣。
佑我亿载,基图日新。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恭展美报,聿修上仪。
礼乐和节,登降适宜。
德焉斯亲,神靡不娭。
海内承福,式固邦基。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泰元尊临,富媪繁祉。
于皇祖宗,既昭格止。
奏舞象功,灵其有喜。
永言孝思,尽善尽美。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阳丘其高,神祇并位。
既奠厥玉,既奉厥醴。
亦有嘉德,克相毖祀。
旨酒载爵,以成熙事⑴。
⑴ 原注:终献同,止易“再(载)酌”为“三酌”。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爰熙紫坛,天地并贶。
来燕来宁,毕陈郁鬯。
承神至尊,精意所乡。
告灵飨矣,祉福其畅。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帝临崇坛,媪神其从。
祖宗并歆,福禄攸同。
兵寝刑措,时和岁丰。
其膺受之,将施无穷⑴。
⑴ 原注:降坛同,止易“将”作“以”。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八音克谐,降神出祇。
风马云车,陟降在兹。
锡我纯嘏,我应受之。
一人有庆,燕及群黎。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帝出于震,孝奏上仪。
燔燎膻芗,神徕燕娭。
肃若旧典,罔或不祗。
既右飨之,翕受蕃釐。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燎芗既升,焫膋以洁。
于豆于登,焄蒿有飶。
紫幄熉黄,神其安悦。
将以庆成,薄言盍彻。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九霄眇邈,神不可求。
何以降之,监德之修。
三献备成,神不可留。
何以送之,保天之休。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谓天盖高,阳嘘而生。
日月列宿,皆天之神。
肆求厥类,与阳俱升。
视燎于坛,以终其勤。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谓地盖厚,阴翕而成。
社稷群望,皆地之灵。
肆求厥类,与阴俱凝。
视瘗于坎,以终其勤。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舞具八佾,乐备六成。
大矣孝熙,厉意专精。
已事而竣,回轸还衡。
我应受之,以莫不增。
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五辂鸣銮,八神警跸。
天官景从,莫不祗栗。
祲威盛容,昭哉祖述。
祚我无疆,叶气充溢。
皇帝俭勤,盥用陶瓦。
礼神颂祗,奠币献斝。
月鉴阴肃,醴液融冶。
挹彼注兹,礼无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