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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舒化(共 1 首) 七绝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0—? 【介绍】: 明江西临川人,字汝德,号继峰。嘉靖三十八年进士。隆庆初,官刑科给事中,谏用中旨定罪及厂卫密察部院诸官事。万历中,官至刑部尚书,辑嘉靖三十四年以后事例与刑名相关者为《问刑条例》。卒谥庄僖。又有《刑书会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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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化(1539年—1589年),字汝德,号继峰,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抚州府临川县(今江西省抚州市)人,嘉靖己未进士。万历间官至刑部尚书。卒谥庄僖。江西乡试第二十六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十四名进士,授职湖广衡州府推官,改任凤阳府推官,候补升户科给事中。隆庆元年(1567年),任刑科右给事中。隆庆三年,改任兵科右给事中、户科左给事中、刑科都给事中。隆庆四年(1570年),请求释放被囚禁的大臣郑履淳、李芳,等到朝廷会审,又请求释放李巳,几人都得到宽恕。当时高拱执政,路楷、杨顺因处决沈鍊而判死罪。高拱想改变路楷处境,称杨顺是祸首,杨顺处死,路楷可以不死。舒化将狱案文件向高拱展示说:“白莲教案中本无沈炼姓名,而由路楷加入。故路楷确是祸首。”高拱又提议宽恕方士王金等人罪过,舒化称:“这是先帝的遗诏,假如想免罪,应该怎么解释?”与高拱意见相抵,被贬出京城,任陕西参政,他因此上疏乞归。万历三年(1575年),出任山西按察使。万历五年,改任河南按察使。晋升为太仆少卿,又因病回乡。再由南京大理卿召至京师,任刑部左侍郎。任内,云南、缅甸反叛平定,皇帝亲临午门楼察看俘虏。舒化宣读奏词,声音洪亮,抑扬顿挫,万历帝非常赏识。遇上刑部尚书空缺,皇帝亲拟诏令录用舒化。舒化上奏称:“陛下的仁慈出自天性。知府钱若赓、知州方复乾因为酷刑而死于戍边。请求申命大小臣僚,让他们各自遵守律法条例,不要滥施酷刑。《大明律》一书,高皇帝在两厢房中阅览,亲手更改、审定。现在还没有经过详细审议的案子就命令从重治罪,已经审定了的案子又下诏指令加罪而后斩杀,这就是说律法不值得为根据。去年冬天不时下雨下雪,灾异频繁出现,过错就在此处。”皇帝下优诏答复他。遇上续修《会典》,于是他编辑了嘉靖三十四年以后事例与刑法名称相关的案子三百八十二条,上奏皇帝。皇帝下诏将它告示朝廷内外。万历十四年(1586年),舒化应诏陈言。请求皇帝「清狱讼,速讯谳,严检验,禁冤滥」,而以恪守天条、安抚百姓、回归本源的圣心,得到皇帝嘉纳。神宗顾虑臣子欺罔,间或有人揭发,就派遣官吏去加以逮捕,搜取证据,文书累叠积压。舒化称:“主上治政法则贵在抓住纲要,不应当侵扰有司;徒然使人将过失归咎于皇上,而下属反而借机掩饰过失。”潞王府的小校因事被兵马司吏目鞭笞,皇帝恼怒,将吏目逮捕,投入诏狱,拷打致死,又将七名捕卒治罪。舒化为此争辩。皇帝下诏将为首的一人治罪,其余皆得宽宥。次年京察,南京科道抨击舒化。于是他多次上疏请求回乡,神宗不允。遇上考察囚犯的事,他又开始办公。宦官中的贵人传达皇帝的旨意要宽恕三十多名死囚,舒化争辩主张不宽恕。诏令最后依从了他的建议。不久他称病重,于是回到家乡。万历十七年(1589年)卒,朝廷追赠太子少保,赐谥庄僖。
七言绝句
啸台 明 · 舒化
七言绝句
栖元石室学无生,不向人间混姓名。
阮籍犹能闻一啸,自惭今日寂无声。
按:整理自《古今图书集成》苏门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