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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陆震(共 1 首) 五律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4—1519 【介绍】: 明浙江兰溪人,字汝亨,号鹤山。从章懋学,以学行知名。正德三年进士。授泰和知县,有政声。官至兵部员外郎。以谏武宗南巡,被杖死。
明诗纪事·戊签·卷十
震字汝亨,兰溪人。正德戊辰进士,除太和知县。徵为兵部主事,进员外,谏南巡下诏狱,杖死。嘉靖初,赠太常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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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震(1462年—1519年),字汝亨,号鹤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兰溪县(今浙江省兰溪县)人,正德戊辰进士。正德末,官兵部车驾司员外郎,因谏武宗南巡遭廷杖身死。陆震早年受业于同县章懋,以学行知名。弘治二年(1489年)举己酉科浙江乡试,正德三年(1508年)登进士,授泰和县知县。当时刘瑾独揽朝政。因拖欠盐税督责县民偿还者牵连数百人,陆震极力向上陈述,得以免除。成镇守太监每年徵收进贡的细葛布,陆震均减少数额。增建学校供诸生居住,捣毁过多的祠堂,祭祀有忠贞品操的人。定额外的钱粮税款,陆震调查后多达一万五千石。他还在县旁建造粮仓,储存粮食以备赈灾饥荒。他还亲自巡行乡间村落,鼓励农桑。他还制定防备盗贼的措施,并修砖城七里,外以土城十里包围。当时,朝廷派广西狼兵讨伐盗贼,所到之处均扰民不止。陆震告诉总督,命其不要任意停泊,官府准备粮草,按次序进食,士兵行进秩序井然。他还继监督搜捕永丰、新淦盗贼,因功受赏。巡抚、巡按御史纷纷举荐,被徵召为兵部主事。泰和人建生祠奉敬他。他在兵部,主管各司奏章,并与宦官势力对抗,改任巡察紫荆关等地。后因进言都御史彭泽、副使胡世宁无罪,而得罪尚书王琼、陆完。孝贞皇后去世后,明武宗从宣府赶回。举办丧事数日后,又想北行。陆震向皇帝直接上疏称:奏疏没有得到武宗回应。但不久,陆震升任兵部武选员外郎。在明武宗南巡之争中,他与黄巩联名上疏劝阻武宗南巡,于是被打入诏狱。在狱中,他与黄巩研究《易经》的九卦,阐明忧患之道。一同被逮捕入狱的人都在处理后事,只有陆震一语不发。他被施杖刑,受了重伤,便写信给他的儿子们称:“我虽然死了,你等应当勤勉竭忠尽孝。我虽然笔记草乱,但是心神不乱。”随后去世。明世宗即位后,赠太常寺少卿,并赐予祭祀。崇祯十七年(1644年),安宗朝廷追谥忠定。
五言律诗
朝房待罪 明 · 陆震
五言律诗
骥尾思千里,葵心托万言。
一身曾许国,九死敢忘恩。
梅福冠犹在,朱云槛不存。
空庭对明月,古道照乾坤。
《静志居诗话》:太常力批龙鳞,九死不悔。诗存无多,录四十字,一字一碧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