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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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98—1460 【介绍】: 明浙江慈溪人,字式之。
永乐二十二年进士。
宣德间任监察御史。
能辩疑狱。
正统五年以荐升陕西按察佥事。
再升右佥都御史,监刘聚军,镇压福建邓茂七。
又破山寨多处。
奉命督徐恭镇压处州叶宗留,进军迟缓,日以置酒赋诗为乐。
及闻已平定,进兵争功。
还京后被劾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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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楷(1399年—1460年11月19日),字式之,号介庵,浙江慈溪(今宁波市)人,诗人。张楷生于建文元年(1399年)三月。少能属文,有司听闻其名,补为邑庠生。永乐十三年(1415年)中举人,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进士。宣德二年(1427年)任兵部主事,深得尚书张本赏识。不久,任江西道监察御史。宣德五年(1430年)弹劾刑部受贿官吏,连带南京刑部尚书赵羾、南京刑部右侍郎俞士吉以下十数人,皆罢黜,名声鹊起。宣德八年(1433年)前往北京行在考绩,献《圣德颂》,意欲求进,反而忤旨。幸少保陈循营救方得免罪。正统初年(1435年)还任。正统五年(1440年),升陕西按察佥事,不久迁副使。正统九年(1444年)九月,随同靖远侯王骥与都御史陈镒巡视延绥、宁夏、甘肃诸边。正统十二年(1447年)调抚处州叶宗留等人谋反,次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正统十四年(1449年)在闽提督军务时,因作“除夜不须烧爆竹,四山峰火照人红”等诗句,为给事中王诏弹劾。同年,镇抚福建邓茂七叛乱,拜为监军,总制闽浙,便宜行事。景泰元年(1450年)班师回朝。廷议,以张楷无功,追论下狱。诏以寇平功赎罪,得以放归。居乡五六年。天顺二年(1458年)英宗复其右佥都御史旧职,命致仕。同年七月,张楷奉命督理陕西军饷,通过赂曹吉祥,得以重新出仕。天顺三年(1459年)事竣,召还京,转南京都察院。次年冬,来京。十一月七日卒,时年六十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23—1498 【介绍】: 明大名府浚县人,字世昌。多力善射,有文武才。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至山东按察使。七年,因李贤荐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在官整军经武,大修边备。成化初,兼巡抚宣府。七年,总督军务,数出边塞,击据有河套的鞑靼军。九年,率许宁、周立出榆林,收复河套。次年,为首任三边总制。旋还朝,督十二团营,累官为兵部尚书。以急于功名,附宦官汪直。十六年,从汪直出兵,至威宁海子,袭杀鞑靼军老弱。封威宁伯。直得罪,越亦夺爵除名。弘治间复起,又结宦官李广。十年,总制甘凉边务。广得罪,越颇忧恨,旋卒。越实能兵,能用将士,以结中官,为士论所轻。卒谥襄敏。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世昌,浚县人。景泰辛未进士,天顺中以御史超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进兵部尚书封威宁伯佩征西前将军印累加少保兼太子太傅赠太傅谥襄敏有云山老懒集
明诗纪事·乙签·卷十八
越字世昌,浚人。景泰辛未进士,授御史。擢山东按察使,再擢右副都柳史,巡抚大同、宣府。改左副都御史,旋进右都御史,总督军务。改左都御史,进三遏总制,加太子少保,还掌院事。进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提督军务。以功封威宁伯,进太子太傅,佩平胡将军印,改大同总兵官。以事夺爵除名,谪居安陆,诏复左都御史致仕。寻起总制甘凉,兼制延宁两镇,加少保。卒赠太傅,谥襄敏。有集四卷。 (《四库总目》:越魁杰之才,其诗文有河朔激壮之音,而往往伤于粗率。 《笔精》:王襄敏诗气魄雄壮,不事磨炼。如「斩蛇赤帝留神剑,堕泪铜仙泣露盘」,「仕宦得闲方是贵,世途虽好不如禅」,「妄梦几时曾得鹿,多歧何处不亡羊」。公驰驱戎马之间,而赋咏不掇,未可与操觚翰苑者并论也。 《田按:襄敏雄才逸气,不受检束,诗亦复尔。然摘其佳句如「满院落花春去早,一帘斜日燕归迟」,「骚人已负梅花约,游子空歌《杨柳枝》」,「寒夜有霜供月色,穷边无树著秋声」,「雨添野水连天远,风约闲云出岫迟」,「一水尽头僧钓月,万松深处鹤巢云」,「雨添新绿水痕浅,风落残红花片轻」,「百年人有几时健,一岁月无今夜明」,「客路苍茫愁对酒,乡山迢递厌闻鹃」,「落花寂寂空啼鸟,冷雨潇潇已禁烟」,「扶筇竹下思闲坐,阁笔花前废苦吟」,「月影到窗僧未定,秋声著树叶先飞」,「石壁扫云开梵刹,野桥分水到僧房」未尝不一一入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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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1426年12月3日—1499年1月12日),字世昌,直隶大名府浚县(今河南省浚县)人,景泰辛未进士,官至兵部尚书。
封威宁伯。
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顺天乡试第三名举人,景泰二年(145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授监察御史,出按陕西。
父亲去世时,王越因为不等待继任者来接任就回乡,被都御史弹劾,得到景帝宽免。
天顺初年,启用掌管道章奏,拜为山东按察使。
天顺七年(1463年),大同巡抚都御史韩雍召还,明英宗感叹继任人选难觅,大学士李贤遂举荐王越,英宗召见,晋为右副都御史赴任。
方行即遭母丧,夺情视事。
王越到任后,修缮器甲,精简兵卒,减课劝商。
成化三年(1467年),抚宁侯朱永征毛里孩,王越赞理军务,同年秋,兼任宣府巡抚。
成化五年(1469年),蒙古军侵犯河套地区,延绥巡抚王锐求援,王越率军赶赴,在榆林,派遣游击将军许宁出西路龙州、镇靖诸堡,范瑾出东路神木、镇羌诸堡,而自己与中官秦刚守榆林城为声援。
各路部队均获胜,敌军撤退。
次年,归程途中抵达偏头关,延绥告警。
兵部弹劾其擅自撤兵,明宪宗下诏不降罪,命其赶赴延绥为援,随后破军。
后晋升为右副都御史,之后与朱永共同讨伐阿罗出,在开荒川获胜,之后论功升至右都御史。
成化六年,加总督军务,负责西方战事,之后与敌军交战。
成化七年,遣侍郎叶盛至军商议,当时明军疲劳,请求休兵,与叶盛归还。
廷臣认为河套地区不平,三边终无宁日。
当时虽然派遣八万部队,但将权不一,迄无成功,宜专遣大将调度。
于是拜武靖侯赵辅为平虏将军,敕陕西、宁夏、延绥三镇兵皆受节制,王越总督军务。
但战事不利,王越、赵辅纷纷上书蒙古势力强大,必须调遣至少精兵十五万,否则应当退到内地。
当时科道纷纷弹劾两人欺谩,恰逢赵辅得病召还,命宁晋伯刘聚代任。
成化七年,王越与刘聚在温天岭击败蒙古军,晋升为左都御史。
当时明朝三次调换大将,但都以王越总督军务。
经过数次战斗蒙古军决定大举进攻。
同年九月,满都鲁及孛罗忽、癿加思兰留妻子老弱于红盐池,大举深入,直抵秦州、安定。
王越则绕道率延绥总兵官许宁、游击将军周玉各将五千骑为左右哨,出榆林,逾红儿山,涉白盐滩,进攻其后方,并大获全胜。
满都鲁等因丧失妻子畜产,自此不敢再居河套地区,西陲从此数年安定。
成化十年,廷议设总制府于固原,举定西侯蒋琬为总兵官,王越提督军务,控制延绥、宁夏、甘肃三边,总兵、巡抚均听从其节制。
后下诏罢免蒋琬,以王越代任,至此三边设总制。
后论功加封为太子少保。
当时纪功郎中张谨、兵科给事中郭镗等弹劾其滥杀冒功,王越方自以功大赏薄,遂怏怏,称疾还朝。
次年与左都御史李宾同掌都察院事,兼督十二团营。
汪直掌管西厂用事,与王越结交。
王越在朝廷上遇到大学士刘吉、刘珝,称「汪直行事亦甚公。
如黄赐专权纳赂,非直不能去。
商、万在事久,是非多有所忌惮。
二公入阁几日,何亦为此?
」刘珝则答道「吾辈所言,非为身谋。
使值行事皆公,朝廷置公卿大夫何为?
」王越不能回答。
兵部尚书项忠罢免,王越应当升迁,但朝廷却授予陕西巡抚余子俊,王越感到不平,请解营务,优诏不许,御史自陈屡次战功,被以前兵部尚书白圭压下,乞求加官行赏。
余子俊亦称王越赏不酬功,于是王越进兵部尚书,仍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太保,封威宁伯。
明年,寇犯延绥,王越调兵援助,颇有斩获,后因调兵与汪直结怨。
次年,下诏夺爵除名,谪居安陆,三子以功荫得官者,皆削籍。
弘治七年,尚书讼冤,诏复左都御史,致仕。
给事中季源、御史王一言交章论。
弘治十年,达延汗寇犯甘肃,廷议复设总制官,先后会举七人。
吏部尚书屠滽举荐王越,于是王越恢复原职,加封太子太保,总制甘、凉边务兼巡抚。
王越言甘镇兵弱,非用延、宁两镇兵难以克敌,后请兼制两镇。
次年分兵进攻获胜。
后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之后朝廷制置哈密事宜。
恰逢李广得罪死,后连坐至王越。
王越闻忧恨,同年冬卒于甘州。
赠太傅,谥襄敏。
弘治十二年,新科进士王阳明奉旨送王越灵柩回浚县安葬,奉工部委派监督营造王越的坟墓。
浚县流传有王阳明梦中得王越宝剑的传说。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54 【介绍】: 明淮安府山阳人,字宗瀚。永乐十六年进士。授御史,历按广东、江西、浙江,累迁至刑部尚书。正统十三年参军务,镇压福建邓茂七余部。景泰初改户部尚书,进太子太保,颇厚敛以求足用。卒官,谥荣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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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濂(?
—1454年),字宗瀚,山阳人。
历任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工部尚书。
永乐十六年(1418年)进士,授监察御史。
宣德初年,巡按广东,后改按江西、浙江。
因捕钜盗不获,被免职,随后盗贼被拘捕,才恢复官职。
之后升为陕西按察使副使。
正统元年(1436年),上书请补卫所缺官。
正统三年,升为佥都御史,参赞宁夏军务。
在他的治理下,西陲晏然,并有数条河渠修建成功。
正统六年,召还,加右副都御史。
正统八年,拜刑部尚书,后因安乡伯张安事,刑部与户部互相推诿,致使户部与刑部官员连坐下狱,数日后释放。
明英宗正统时福建有邓茂七之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阶去征讨,都不能获胜。
正统十三年(1448年)十一月,朝廷大肆发兵,命宁阳侯陈懋等人为将军前往剿匪,以金濂为参军。
陈懋跟金濂等人到达时,御史丁瑄已大破邓茂七等贼,邓茂七死,馀党拥立邓茂七兄长的儿子邓伯孙占据九龙山以抵抗官军。
金濂向众人建议,用弱兵引诱邓伯孙等出来,而埋伏的精兵便攻入邓伯孙的主阵地,于是官军俘虏了邓伯孙。
皇上于是改调张阶去讨伐浙江之土匪,而留下金濂扫平福建的其馀土匪。
当时刚发生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胡人也先劫持,军事困难,金濂被召回。
言官们纷纷弹劾金濂没有军功,明景帝不向金濂问罪,反而加封他为太子宾客,还给他两份薪水。
不久改任户部尚书,加封为太子太保。。
当时明朝在各地打仗,需要紧迫的军粮跟军饷,金濂安排周到、没有遗漏,向明景帝提出提出十六项撙节的建议,国家的花用才得以足够。
不久,明英宗被也先放回来了,也先向景帝要求像先前一样派遣使者往来贸易,但景帝坚决拒绝。
金濂一再劝景帝要跟也先往来,但景帝不听。
当年景帝登基之初,下诏免除景泰二年(1451年)天下的三成税赋,金濂向有关官员发公文,只减徵稻米跟麦子的农业税,其他收白银、布匹、丝帛的所得税都没减税,照原样课税。
景泰三年,翰林学士江渊上奏时向景帝讲到这件事,景帝令命户部查明后办理,金濂心中惭愧,却抵赖说没有这件事。
给事中李侃指责金濂违诏,金濂狡辩说:“银两、布匹、丝帛,是皇上的诏书里没说要减的(跟我无关)。
如果所有税一概减免,国家预算怎么够?
”于是六部给事中、监察御史纷纷弹劾金濂失信于民,让国家累积民怨。
明景帝欲宽恕金濂,却因监察御史王允力争,不得不把金濂关入都察院的监狱。
三天后景帝还是赦免了他,免除了他的太子太保一职,改为工部尚书。
此时,吏部尚书何文渊则称“治理财政,一定要找金濂”,于是景帝恢复其户部尚书职位。
金濂上书自我澄清,并要求退休,景帝宽慰留用。
随即他又向皇帝提出,要减少军中工匠和宫廷僧侣、道士薪资等十项建议。
景泰五年(1454年)死于任上,因军功追封沭阳伯,谥荣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