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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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约1496 【介绍】: 明淮安府山阳人,字本清。景泰五年进士。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立,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进尚书。能为国家惜财用,每廷议用兵,辄坚持不可。惟变盐法,令淮商以银代粮,盐课增而边镇储粮减。九年,乞休归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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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淇(1426年—1501年),字本清,直隶淮安卫(今江苏淮安市)人。
景泰甲戌进士,历仕四朝,弘治间官至户部尚书。
先祖是南宋宰相叶衡,世居金华。
景泰五年(1454年)进士。
授御史。
天顺初年,因得罪石亨,出京担任武陟县知县。
历清江县、宝坻县知县,皆有惠政。
成化五年(1469年),经推荐,超擢广西按察司佥事。
历陕西副使。
成化十九年(1483年)升河南按察使。
累官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山西,调巡抚大同,赞理军务。
孝宗即位,召为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
弘治四年(1491年),代李敏为户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弘治五年(1492年),叶淇将开中法(纳粮开中)变为折色法(直接用白银换盐引),徽商挟其在两淮的优势迅速发展起来。
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退休,弘治十四年(1501年),去世。
李东阳为其撰墓志铭。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21—1178 【介绍】: 宋兴化军人,字实之。
高宗绍兴八年进士。
历迁监察御史,敢言阙失。
后除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时江西连年大旱,遂措置一路荒政,免税发廪,全活甚众。
孝宗淳熙元年,拜参知政事。
奏请取封桩米赈济淮南饥民。
二年,叶衡罢相,以首参行相事。
因主和议,责降安置英州,卒于贬所。
谥庄敏。
有《静泰堂集》。
全宋诗
龚茂良(?~一一七八),字实之,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进士(《南宋馆阁录》卷七)。历州、县属官,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监察御史、右正言。上疏劾龙大渊、曾觌,出知建宁府。孝宗乾道三年(一一六七),为广东提刑,就知广州(宋王十朋《梅溪后集》卷二六《广州重建学记》)。除江西运判,因救荒有功,除礼部侍郎。淳熙元年(一一七四),拜参知政事(《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八)。四年,为谢廓然所构,落职放罢,安置英州,五年,卒于贬所(《宋史》卷三五《孝宗本纪》)。《宋史》卷三八五有传。今录诗六首。
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龚茂良(?——一一七八),字实之,兴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人。绍兴八年进士。为南安簿、邵武司法,调泉州察推。改宣教郎,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上言,除监察御史,迁右正言,极论龙大渊、曾觌奸回,除直秘阁、知建宁府。二人既逐,起广东提刑,就知信州。除直显谟阁、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会江西连岁大旱,以右文殿修撰再任,全活数百万。进敷文阁待制、除礼部侍郎。淳熙元年拜参知政事,以首参行相事。淳熙四年为谢廓然所构,责降英州安置,次年卒。后复资政殿学士,谥庄敏。著有《静泰堂集》。见《宋史》卷三八五本传,雍正《福建通志》卷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