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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遗教(遺教)
(1).前人遗留下来的教训、学说、主张、著作等。《楚辞·九辩》:“独耿介而不随兮,愿慕先圣之遗教。”汉书·地理志下:“其民有先王遗教,君子深思,小人俭陋。” 明 唐顺之 《莆田林氏先墓表》:“处患难、临民,益思砥礪名节,深以罔上残下、冒进坏道为耻,以先人遗教在,不忍玷也。” 鲁迅 《故事新编·采薇》:“小人们也尊先王遗教,非常敬老。”
(2).临终的教诲;遗命。 汉 刘向 说苑·敬慎:“ 常摐 有疾, 老子 往问焉,曰:‘先生疾甚矣,无遗教可以语诸弟子者乎?’” 清 姚莹 《朝议大夫从祖惜抱先生行状》:“ 礼恭亲王 薨,遗教必得 姚某 为家传。”
(3).前代的风教。 元 李谨思 《馀干州学记》:“於是世不为剏见,不为骇闻,而风俗成矣。岂惟 殷 之教,赖以不坠, 周 因於 殷 ,以植遗教。”
《漢語大詞典》:顾命(顧命)
(1).书·顾命:“ 成王 将崩,命 召公 、 毕公 率诸侯相 康王 ,作《顾命》。” 孔 传:“临终之命曰顾命。” 孔颖达 疏:“顾是将去之意,此言临终之命曰顾命,言临将死去迴顾而为语也。”后因以“顾命”谓临终遗命,多用以称帝王遗诏。后汉书·阴兴传:“帝风眩疾甚,后以 兴 领侍中,受顾命於 云臺 广室 。”南史·褚彦回传:“ 明帝 崩,遗詔以为中书令、护军将军,与尚书令 袁粲 受顾命,辅幼主。”《东周列国志》第四回:“ 晋文公 有疾,召 赵衰 、 先軫 、 狐射姑 、 阳处父 诸臣,入受顾命,使辅世子 驩 为君,勿替伯业。”
(2).顾惜生命。 三国 魏 曹操 《领兖州牧表》:“臣以累叶受恩,膺荷洪施,不敢顾命。”宋史·王继涛传:“ 阶州 刺史 高彦暉 帅师讨贼,奋不顾命。”
《漢語大詞典》:受遗(受遺)
古代谓大臣接受皇帝的遗命以辅政。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赞:“将率则 卫青 、 霍去病 ,受遗则 霍光 、 金石磾 ,其餘不可胜纪。” 唐 杜甫 《夔府书怀四十韵》:“先帝严灵寝,宗臣切受遗。”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补遗·内阁·隆庆七相之去:“至 穆宗 凭几,仅 高 张 二公受遗。”
《漢語大詞典》:顾言(顧言)
相传书·顾命为 周成王 临终之遗命,后亦以“顾言”指人临终遗言。 宋 王安石 《大理寺丞杨君墓志铭》:“ 嘉祐 七年四月辛巳,卒於 河南 ,享年三十九。顾言曰:‘焚吾所为书,无留也。以柩从先人葬。’”参见“ 顾命 ”。
《漢語大詞典》:顾命(顧命)
(1).书·顾命:“ 成王 将崩,命 召公 、 毕公 率诸侯相 康王 ,作《顾命》。” 孔 传:“临终之命曰顾命。” 孔颖达 疏:“顾是将去之意,此言临终之命曰顾命,言临将死去迴顾而为语也。”后因以“顾命”谓临终遗命,多用以称帝王遗诏。后汉书·阴兴传:“帝风眩疾甚,后以 兴 领侍中,受顾命於 云臺 广室 。”南史·褚彦回传:“ 明帝 崩,遗詔以为中书令、护军将军,与尚书令 袁粲 受顾命,辅幼主。”《东周列国志》第四回:“ 晋文公 有疾,召 赵衰 、 先軫 、 狐射姑 、 阳处父 诸臣,入受顾命,使辅世子 驩 为君,勿替伯业。”
(2).顾惜生命。 三国 魏 曹操 《领兖州牧表》:“臣以累叶受恩,膺荷洪施,不敢顾命。”宋史·王继涛传:“ 阶州 刺史 高彦暉 帅师讨贼,奋不顾命。”
《漢語大詞典》:末命
(1).帝王临终时的遗命。书·顾命:“皇后凭玉几,道扬末命,命汝嗣训。”三国志·魏志·齐王芳传:“大将军、太尉奉受末命,夹辅朕躬。”宋书·谢晦传:“及先帝不豫,导扬末命,臣与故司徒臣 羡之 ……等,并升御牀,跪受遗詔。” 宋 曾巩 《韩琦制》:“及受末命,戡济艰难。” 清 尤侗 《嘒鸾火》诗:“先皇末命犹在耳,嘒鸞一火何匆匆。”
(2).泛指临终时的遗教。 清 黄宗羲 《赠刑部侍郎振华郑公神道碑》:“於是血书末命,穴墙藏之,举火自焚。” 章炳麟 《瑞安孙先生伤辞》:“呜呼!不浹辰乎先生遂捐馆舍焉,知向日所以詔 炳麟 者,今遂为末命也。”
(3).犹言厄运。 南朝 梁 江淹 《伤爱子赋》:“就深悼而谁弭,归末命兮何陈?”
(4).晚年的命运。 明 陈与郊 《义犬》第五折:“笑慵奴本性迷,叹山翁末命低。”
《漢語大詞典》:遗命(遺命)
犹遗嘱。国语·晋语四:“若礼兄弟, 晋 郑 之亲,王之遗命,可谓兄弟。”三国志·吴志·诸葛瑾传:“ 赤乌 四年,年六十八卒,遗命令素棺敛以时服,事从省约。” 唐 韩愈 《唐故河东节度观察使荥阳郑公神道碑文》:“ 繁 亦名臣,子有才学,遗命二夫人各别为墓,不合葬。” 清 黄璋 《贫家女》诗:“贫家女,五岁丧母,六岁丧父,遗命阿兄阿嫂好噢咻。” 巴金 《家》三五:“ 克定 从房里走出来,嘴里抱怨着:‘什么遗命,遗赠,都是假造的!这样分法很不公平。’”
分類:遗嘱遗命
《漢語大詞典》:理命
(1).谓敬事天命。汉武帝内传:“方丈之阜,为理命之室;沧浪海岛,养九老之堂。” 晋 桓玄 《与八座桓谦等论沙门应致敬事书》:“沙门之所以生生资存,亦日用於理命。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
(2).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 唐 时避 高宗 李治 之讳,改作“理命”。 唐 白居易 《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 元宗简 ﹞语其子 途 云……‘我殁,其遗文得 乐天 为之序,无恨矣。’既而 途 奉理命,号而告予。”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晟 等﹞虔窆公主于 万年县 义丰 之 铜人原 ,从理命也。”
《漢語大詞典》:遗寄(遺寄)
(1).指帝王临终遗命;遗诏。宋书·谢晦传:“禀顾於西殿,受遗寄於御牀。” 南朝 齐 王俭 《褚渊碑文》:“ 太祖 升遐,绸繆遗寄。”
(2).指帝王临终时的顾命大臣。南齐书·张敬儿传:“凡废立大事,不可广谋,但 袁 褚 遗寄, 刘 又国之近戚,数臣地籍实为膏腴,人位竝居时望,若此不与议,復谁可得共披心胷者哉?”
(3).死者临终时嘱咐身后寄交某人之物。 唐 孟简 《咏欧阳行周事》:“所欢使者来,侍儿因復前。抆泪取遗寄,深诚祈为传。”
《漢語大詞典》:伯夷叔齐(伯夷叔齊)
商 末 孤竹君 之二子。相传其父遗命要立次子 叔齐 为继承人。 孤竹君 死后, 叔齐 让位给 伯夷 , 伯夷 不受, 叔齐 也不愿登位,先后都逃到 周 国。 周武王 伐 纣 ,二人叩马谏阻。 武王 灭 商 后,他们耻食 周 粟,采薇而食,饿死于 首阳山 。见吕氏春秋·诚廉史记·伯夷列传论语·公冶长:“ 伯夷 叔齐 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邢昺 疏引《春秋少阳篇》:“ 伯夷 姓 墨 ,名 允 ,字 公信 。伯,长也;夷,謚。 叔齐 名 智 ,字 公达 , 伯夷 之弟, 齐 亦谥也。”封建社会里把他们当作抱节守志的典范。
《漢語大詞典》:托孤寄命(託孤寄命)
论语·泰伯:“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邢昺 疏:“可以託六尺之孤者,谓可委託以幼少之君也。若 周公 、 霍光 也;可以寄百里之命者,谓君在亮阴,可当国摄君之政令也。”后以“託孤寄命”指受遗命托付辅助幼君;或君主居丧时,受命摄理朝政。亦泛指付托以常之重任。三国志·魏志·徐宣传:“詔曰:‘ 宣 体履至实,直内方外,歷在三朝,公亮正色,有託孤寄命之节,可谓柱石臣也。’” 唐 李德裕 《臣友论》:“ 文帝 戒太子曰:‘即有缓急, 亚夫 真可任将兵。’此皆得於气志之间而后知,可以託孤寄命矣。” 清 魏源 《默觚上·学篇六》:“ 日磾 养马而严威,可以託孤寄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