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资调(資調)
财赋。《晋书·桓温传》:“以国无他衅,遂得相持弥年,虽有君臣之跡,亦相羈縻而已,八州士众资调殆不为国家用。”《资治通鉴·晋穆帝永和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资,财也。调,赋也。”
分類:财赋
《漢語大詞典》:羲和
(1). 羲氏 和 和氏 的并称。传说 尧 曾命 羲仲 、 羲叔 、 和仲 、 和叔 两对兄弟分驻四方,以观天象,并制历法。《书·尧典》:“乃命 羲 和 ,钦若昊天,厤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2).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驾御日车的神。《楚辞·离骚》:“吾令 羲和 弭节兮,望 崦嵫 而勿迫。” 王逸 注:“ 羲和 ,日御也。”《初学记》卷一引《淮南子·天文训》:“爰止 羲和 ,爰息六螭,是谓悬车。”原注:“日乘车,驾以六龙, 羲和 御之。”
(3).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太阳的母亲。《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 甘水 之间,有 羲和之国 。有女子名曰 羲和 ,方浴日於 甘渊 。 羲和 者, 帝俊 之妻,生十日。”
(4).代指太阳。《后汉书·崔駰传》:“氛霓鬱以横厉兮,羲和忽以潜暉。” 李贤 注:“羲和,日也。” 晋 葛洪 《抱朴子·任命》:“昼竞羲和之末景,夕照望舒之餘耀。”
(5). 王莽 时主掌全国财赋的官吏。《汉书·王莽传中》:“更名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后汉书·鲁恭传》:“祖父 匡 , 王莽 时为羲和,有权数,号曰智囊。”
(2).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驾御日车的神。《楚辞·离骚》:“吾令 羲和 弭节兮,望 崦嵫 而勿迫。” 王逸 注:“ 羲和 ,日御也。”《初学记》卷一引《淮南子·天文训》:“爰止 羲和 ,爰息六螭,是谓悬车。”原注:“日乘车,驾以六龙, 羲和 御之。”
(3).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太阳的母亲。《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 甘水 之间,有 羲和之国 。有女子名曰 羲和 ,方浴日於 甘渊 。 羲和 者, 帝俊 之妻,生十日。”
(4).代指太阳。《后汉书·崔駰传》:“氛霓鬱以横厉兮,羲和忽以潜暉。” 李贤 注:“羲和,日也。” 晋 葛洪 《抱朴子·任命》:“昼竞羲和之末景,夕照望舒之餘耀。”
(5). 王莽 时主掌全国财赋的官吏。《汉书·王莽传中》:“更名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后汉书·鲁恭传》:“祖父 匡 , 王莽 时为羲和,有权数,号曰智囊。”
《漢語大詞典》:三司
(1).指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晋 陶潜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 渊明 从父太常 夔 尝问 耽 :‘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 唐 张说 《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参见“ 三公 ”。
(2).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
(3). 唐 宋 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主理财赋。《资治通鉴·唐昭宣帝天祐三年》:“﹝三月﹞戊寅,以 朱全忠 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三司之名始于此。”《续通志·职官四》:“三司起於 唐 末, 五代 特重其职,至 宋 而专掌财赋,皆以重臣领之。”
(4). 宋 代于 广州 、 明州 、 杭州 置市舶司,主对外贸易,合称三司。《宋史·食货志下八》:“﹝ 熙寧 ﹞九年, 集贤殿 修撰 程师孟 请罢 杭 、 明 州市舶,诸舶皆隶 广州 一司。令 师孟 与三司详议之。”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二节:“九七一年, 太宗 灭 南汉 ,即在 广州 设置市舶司。以后又在 杭州 、 明州 置市舶司,与 广州 合称‘三司’,是 北宋 主要的对外贸易港。”
(5). 明 代各省设都指挥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明史·职官志一》:“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穀,其考核则听於府部。”
(2).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
(3). 唐 宋 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主理财赋。《资治通鉴·唐昭宣帝天祐三年》:“﹝三月﹞戊寅,以 朱全忠 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三司之名始于此。”《续通志·职官四》:“三司起於 唐 末, 五代 特重其职,至 宋 而专掌财赋,皆以重臣领之。”
(4). 宋 代于 广州 、 明州 、 杭州 置市舶司,主对外贸易,合称三司。《宋史·食货志下八》:“﹝ 熙寧 ﹞九年, 集贤殿 修撰 程师孟 请罢 杭 、 明 州市舶,诸舶皆隶 广州 一司。令 师孟 与三司详议之。”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二节:“九七一年, 太宗 灭 南汉 ,即在 广州 设置市舶司。以后又在 杭州 、 明州 置市舶司,与 广州 合称‘三司’,是 北宋 主要的对外贸易港。”
(5). 明 代各省设都指挥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明史·职官志一》:“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穀,其考核则听於府部。”
《漢語大詞典》:三公
(1).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周 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一说以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序》。
(2).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西汉 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 东汉 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见《通典·职官一》。
(3).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唐 宋 沿 东汉 之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已非实职。
(4).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明 清 沿 周 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惟只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衔。见《明史·职官志一》、《清史稿·职官志一》。
(5).星名。《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 张守节 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晋书·天文志上》:“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2).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西汉 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 东汉 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见《通典·职官一》。
(3).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唐 宋 沿 东汉 之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已非实职。
(4).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明 清 沿 周 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惟只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衔。见《明史·职官志一》、《清史稿·职官志一》。
(5).星名。《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 张守节 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晋书·天文志上》:“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漢語大詞典》:主计(主計)
(1). 汉 代官名。主管国家财赋。《史记·张丞相列传》:“﹝ 张苍 ﹞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 司马贞 索隐:“谓改计相之名,更名主计也。”后泛指主管财政的官吏。 钱来苏 《抗战将士有仰屋之嗟》诗:“金尽元戎空画饼,囊充主计硕如瓜。”
(2).主管财赋出入的工作。 宋 王安石 《太子太傅致仕田公墓志铭》:“然欲有所扫除变更,兴起法度,使百姓得完其蓄积,而县官亦以有餘,在上与执政所为,而主计者不能独任也。” 清 昭梿 《啸亭续录·鲍双五侍郎》:“﹝ 鲍双五 ﹞未第时,为 淶水 方氏 主计臣,出入百万计无遗筴。 方氏 赖之以富。”
(3).主持筹划。 梁斌 《播火记》第一卷二:“ 春兰 说:‘去报告 老明 大伯,里头的事由他当家主计。’”
(2).主管财赋出入的工作。 宋 王安石 《太子太傅致仕田公墓志铭》:“然欲有所扫除变更,兴起法度,使百姓得完其蓄积,而县官亦以有餘,在上与执政所为,而主计者不能独任也。” 清 昭梿 《啸亭续录·鲍双五侍郎》:“﹝ 鲍双五 ﹞未第时,为 淶水 方氏 主计臣,出入百万计无遗筴。 方氏 赖之以富。”
(3).主持筹划。 梁斌 《播火记》第一卷二:“ 春兰 说:‘去报告 老明 大伯,里头的事由他当家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