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俗以农历二月十五日为“百花生日”,故称此日为“花朝节”。 宋 吴自牧
《梦粱录·二月望》:“仲春十五日为花朝节, 浙 间风俗,以为春序正中,百花争放之时,最堪游赏。” 秦牧
《艺海拾贝·菊花与金鱼》:“这难道只是一类花么,它简直令人想起群芳争妍的 江 南的‘花朝节’了。”又有以农历二月初二日或十二日为花朝节者。
《广群芳谱·天时谱二·二月》引
《翰墨记》:“ 洛阳 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庶游玩。又为挑菜节。”亦省称“ 花朝 ”。
《广群芳谱·天时谱二·二月》引 宋 杨万里
《诚斋诗话》:“ 东京 二月十二日曰花朝,为扑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