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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纠听(糾聽)
犹纠察。陈书·宣帝纪:“凡诸辩决,务令清乂,约法守制,较若画一,不得前后舛互,自相矛楯,致有枉滞。紆意舞文,纠听所知,靡有攸赦。”
分類:纠察
《漢語大詞典》:豸冠
(1).即獬豸冠。旧唐书·肃宗纪:“御史臺欲弹事,不须进状,仍服豸冠。” 宋 黄庭坚 《次韵郭明叔长歌》:“文思 舜 禹 开言路,即看承詔著豸冠。” 清 王韬 《淞滨琐话·金玉蟾》:“惟监司观察之尊,豸冠绣衣之荣,或可稍为吐气。”
(2).借指纠察、执法的官员。
《漢語大詞典》:弹压(彈壓)
(1).控制;制服;镇压。 唐 陈子昂 《谏灵驾入京书》:“然后能削平天下,弹压诸侯,长轡利策,横制宇宙。” 宋 范仲淹 《奏雪滕宗谅张亢》:“边上主帅,若不仗朝廷威势,何以弹压将佐军民,使人出死力,御捍强敌?” 清 洪升 《长生殿·埋玉》:“陛下呵,听军中恁地喧哗。教微臣怎生弹压!” 高云览 《小城春秋》第十八章:“要是当局派军警弹压,就跟他冲。”
(2).谓把事物穷形极相地描绘出来。 宋 陆游 《小饮赵园》诗:“满眼风光索弹压,酒杯须以 蜀江 宽。” 宋 陆游 《诉衷情》词:“平章风月,弹压江山,别是功名。” 元 张雨 《满江红·玉簪》词:“鹅管不禁仙露重,蜜脾胜借清香发。待使君絶妙好词成,须弹压。”
(3). 宋 元 时职掌纠察的下级官吏。 宋 周密 武林旧事·西湖游幸:“﹝ 寿皇 ﹞游幸湖山,御大龙舟。宰执从官以至大璫应奉诸司及京府弹压等各乘大舫,无虑数百。”《元典章新集·兵部·整治军兵》:“各处军官千户、百户、弹压人等,每岁十月一日例放伊还家。”
《漢語大詞典》:中正
(1).得当;不偏不倚。书·吕刑:“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 蔡沉 集传:“咸庶中正者,皆庶几其无过忒也。” 宋 叶适 《答少詹书》:“轻鄙中正平易之论,而多为惊世骇俗絶高之语。” 清 姚鼐 《夏县知县新城鲁君墓志铭》:“君古文虽本 梅崖 ,而自傅以己之所得,持论尤中正。”
(2).正直;忠直。管子·五辅:“其君子上中正而下諂諛。”东观汉记·申屠刚传:“性刚直中正,志节抗厉,常慕 史鰌 汲黯 之为人。” 晋 袁宏 《三国名臣序赞》:“ 公琰 殖根,不忘中正。”
(3).指正直之士。荀子·劝学:“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
(4).犹纯正。 汉 扬雄 《法言·吾子》:“交五声十二律也,或雅或郑,何也?曰:‘中正则雅,多哇则郑。’” 清 陈廷焯 白雨斋词话卷二:“ 碧山 以和平中正之音,却值 宋 室败亡之后,故其为词也哀以思。” 茅盾 《搬的喜剧》:“声音是和平而中正。”
(5).指正道。易·离:“柔丽乎中正。” 高亨 注:“象人有柔和之德,附丽于正道。”《楚辞·离骚》:“跪敷衽以陈辞兮,耿吾既得此中正。” 王逸 注:“中心晓明得此中正之道。” 晋 傅玄 傅子·检商贾:“夫 神农 正其纲,先之以无欲,而咸安其道, 周 综其目,壹之以中正,而民不越。”
(6).官名。 秦 末 陈胜 自立为 楚王 时置,掌纠察群臣的过失。史记·陈涉世家:“ 陈王 以 朱房 为中正, 胡武 为司过,主司羣臣。” 三国 魏 立中正以藻别人物, 晋 南北朝 仍之, 唐 废。晋书·刘毅传:“愚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 魏氏 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 宋 王谠 唐语林·文学:“近代有中正。中正,乡曲之表也。藻别人物,知其乡中贤愚出处。”
《漢語大詞典》:匡人
(1). 周 代官名。职掌巡行邦国,宣告法令和纠察邦治之官。周礼·夏官·匡人:“匡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
(2). 春秋 卫国 匡 地的人。 孔子 周游列国,途经 匡 地。因 匡 人曾受 鲁国 阳货 的杀掳,而 孔子 的相貌又象 阳货 ,故遭到 匡 人的围攻。论语·子罕:“子畏於 匡 ,曰:‘……天之未丧斯文也, 匡 人其如予何?’”晋书·孔群传:“ 羣 非 孔子 ,厄同 匡 人。”红楼梦第五六回:“ 湘云 道:‘怎么 匡 人看见 孔子 ,只当是 阳货 呢?’”
《漢語大詞典》:弹曲(彈曲)
犹司直。专门负责纠察官吏不法行为的官员。三国志·吴志·孙晧传“是岁姦情发闻,伏诛” 裴松之 注引 晋 虞溥 《江表传》:“ 俶 表立弹曲二十人,专纠司不法,於是爱恶相攻,互相谤告。弹曲承言,收繫囹圄,听讼失理,狱以贿成。”
《漢語大詞典》:月课(月課)
(1).每月考查、考核。魏书·李彪传:“陛下幼蒙鞠诲,圣教之躋,及储宫诞育,復亲抚誥,日省月课,实劳神虑。”
(2). 明 清 时每月对学子的课试或对武官武艺的考校。明史·职官志四:“儒学官月课士子之艺业而奬励之。”《官场现形记》第五六回:“ 同 通 州县,本有月课,现在攷较他们,也不过同月课一个样子。”清史稿·选举志一:“教官考校之法,有月课、季考,‘四书’之外,兼有策论……讫於 嘉庆 ,月课渐不举行。”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述异·马端敏公被刺:“ 同治 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为 两江 总督月课武职之期, 马端敏 公 新貽 亲临校场閲射。”
(3). 宋 代规定御史纠察官邪,按月奏事的制度。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太学诸生置绫纸:“ 郑昭先 为臺臣,倏当言事月谓之月课。 昭先 纯谨人也,不敢妄有指议。”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洪君畴:“ 朱应元 既为御史,月课乃首劾 李俊明 ,公论大不平。” 张晋藩 王超 《中国政治制度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七节:“ 宋 朝在允许御史‘风闻弹人’的要求下,明令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叫作‘月课’。如上任后百日内无所纠弹,则罢黜作外官,或罚‘辱台钱’。这种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御史弹劾权的滥用。”
《漢語大詞典》:团司(團司)
唐 代新进士及第,负责筹办同年游宴及纠察诸事的机构。主其事者亦称为“团司”。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卷三:“及同年宴於 曲江 亭子, 彖 ( 卢彖 )以雕幰载妓,微服嚲鞚,纵观於侧,遂为团司所发。”《苕溪渔隐丛话后集·王禹玉》引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 唐 代﹞进士及第,赐宴 曲江 ,状元置司处,谓之团司。” 宋 岳珂 桯史·富翁五贼:“名亦在鼎甲,联鑣入团司。” 清 梁章钜 称谓录·进士:“《国史补》:‘进士榜下择一人为团司。’”
《漢語大詞典》:司聪(司聰)
(1).谓司听察。指弹劾纠察。左传·昭公九年:“女为君耳,将司聪也。” 晋 陶潜 《酬丁柴桑》诗:“秉直司聪,惠于百里。” 逯钦立 校注:“司聪,为皇帝听察民隐。” 唐 元稹 《杨汝士授右补阙制》:“我国家设司諫署,以神明其耳目……方我倾听之始,命尔司聪之荣。”
(2).官名。 新莽 设置。负责听察臣下过失。参阅汉书·王莽传中
《漢語大詞典》:执方(執方)
(1).按照常规办事。 隋 王通 中说·周公:“子曰:‘通变之谓道,执方之谓器。’”金史·董师中传:“凡正人多执方而不通,独 师中 正而通。” 明 汤显祖 《牡丹亭·诊祟》:“师父不可执方,还是诊脉为稳。”
(2). 隋 时纠察朝仪者持方木,谓“执方”。隋书·百官志上:“元会,廷尉三官,与 建康 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 东 、 西 、 中华门 。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
《漢語大詞典》:纠察(糾察)
亦作“糺察”。
(1).举发督察。后汉书·窦宪传:“昔 永平 中,常令 阴党 、 阴博 、 邓叠 三人更相纠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臣愚唯知言从事听,不甚有所糺察。”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如得其人,糺察四方,絶斯民之寃,协先帝之志,岂无益乎!” 元 王子一《误入桃源》第一折:“奉上帝勅命,遣临下界,纠察人间善恶。”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采薇翁:“ 刘 喜之,於是纠察卒伍,有掠取妇女财物者,梟以示众。”
(2).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亦指维持秩序的人。 杨朔 《昨日的临汾》:“因着混乱的状态,汉奸不曾捉住,一位纠察队员却被枪杀了。”
《漢語大詞典》:五横
(1).指监察五官的纠察之官。管子·君臣上:“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踰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 尹知章 注:“横,谓纠察之官得入人罪者也。五官各有其横,曰五横。”
(2).五种无益于国之人。指 韩非 在《五蠧》篇中所说的学者、带剑者、言谈者、患御者和商工之民等五种人。 晋 道恒 《〈释驳论〉序》:“ 韩非 《五蠹》之篇,遂讥世之闕,发五横之论。”
《漢語大詞典》:司绳(司繩)
(1).负责颁行法令。 南朝 宋 谢庄 《宋明堂歌·歌黄帝》:“履建宅中寓,司绳御四方。裁化偏寒燠,布政周炎凉。”
(2).主持纠察的官员。 明 何景明 《何子·用直》:“故直节之士,邦之司绳而国之强御也。故司绳不得职,则邪枉行矣。”
《漢語大詞典》:司过(司過)
(1).掌纠察群臣过失的官吏。晏子春秋·问上十:“是以民神俱怨,而山川收禄,司过荐罪,而祝宗祈福,意者逆乎!” 张纯一 校注:“司过,官名,内史也。”史记·赵世家:“ 武灵王 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汉书·陈胜传:“以 朱防 为中正, 胡武 为司过,主司羣臣。”
(2).纠正过失。吕氏春秋·自知:“ 汤 有司过之士。” 高诱 注:“司,主也。主,正也。正其过闕也。”旧唐书·儒学传下·邢文伟:“太子既冠成人,免於保傅之严,则有司过之史,彻膳之宰。史之义,不得不司过。”
伺察其过失。司,通“ 伺 ”。三国志·吴志·孙晧传:“ 晧 每宴会羣臣,无不咸令沉醉。置黄门郎十人,特不与酒,侍立终日,为司过之吏。宴罢之后,各奏其闕失。迕视之咎,谬言之愆,罔有不举。大者即加威刑,小者輒以为罪。”
《漢語大詞典》:宪职(憲職)
负责弹劾纠察的都御史、御史一类官职。 清 黄宗羲 《子刘子行状》:“上大怒曰:如此偏党,岂堪宪职,候旨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