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理所 拼音:lǐ suǒ
(1).衙署;办公处所。 唐 樊宗师 《绛守居园池记》:“ 絳 即东雍,为守理所。”《旧五代史·晋书·少帝纪四》:“甲寅,移 泰州 理所於 满城县 。”(2).泛指治事之所。《太平广记》卷六一引《集仙录·王妙想》:“九曰 行化峰 ,下有宫闕,各为理所。”
(3).治刑狱之所。 宋 朱弁 《曲洧旧闻》卷五:“﹝ 王孝先 等﹞为大理卿……数年以来,锻鍊刑狱,至二万二千餘事,而诉理所纔八百餘事。”
(4).犹言理之所在。 唐 韩愈 《元和圣德诗》:“听聪视明,一似 尧 禹 ;生知法式,动得理所。”
《漢語大詞典》:领职(領職) 拼音:lǐng zhí
谓管理所掌之职务。 汉 王充 《论衡·书解》:“凡作者精思已极,居位不能领职。”《后汉书·卢芳传》:“ 朔方 太守 田颯 、 云中 太守 桥扈 恐惧,叛 芳 ,举郡降, 光武 令领职如故。”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补遗·礼部·议革张浚祀》:“ 浚 不能声 宏渊 之罪,而领职仍前,反安置 显忠 ,使怀恨而殁。”《漢語大詞典》:野司寇 拼音:yě sī kòu
官名。掌郊野之诉讼及管理所征发的徒役。《左传·昭公十八年》:“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 杜预 注:“野司寇,县士也。” 孔颖达 疏:“《周礼》司寇属官有县士……各掌其县之民数而听其狱讼。若邦有大役,聚众庶。”《漢語大詞典》:选言证明 拼音:xuǎn yán zhèng míng
运用选言直言推理所作的证明。间接证明的一种。以论题为一个选言支,构造一个穷尽该问题一切可能的选言判断,并断定除该选言支外,其他选言支都是假的,从而断定论题是真的。如为了证明电灯突然熄灭是因为灯泡坏了,可以构造选言判断如下:“电灯突然熄灭,或者是因为停电,或者是因为保险丝烧断,或者是因为线路发生故障,或者是因为灯泡坏了。”然后根据事实断定前三个选言支为假,从而断定论题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