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抚字(撫字)  拼音:fǔ zì
抚育爱养子女,亦指良吏爱护人民。《后汉书。卷八四。列女传。程文矩妻》:「穆姜慈爱温仁,抚字益隆。」《北齐书。卷二一。封隆之传》:「隆之素得乡里人情,频为本州,留心抚字,吏民追思,立碑颂德。」
《國語辭典》:鞠育  拼音:jú yù
养育。语本《诗经。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晋书。卷四九。嵇康传》:「母兄鞠育,有慈无威。」也作「鞠养」。
《國語辭典》:存养(存養)  拼音:cún yǎng
1.存心养性。宋。陆游〈存养堂为汪叔潜作〉诗:「三旌五鼎俱忘想,致一工夫在存养。」
2.抚养、抚恤。《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辛丑,诏:军士阵殁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官为存养。」
《國語辭典》:覆育  拼音:fù yù
庇护养育。《礼记。乐记》:「天地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汉书。卷八五。谷永杜邺传。谷永》:「察父悊兄覆育子弟,诚无以加!」
《漢語大詞典》:怀保(懷保)
安抚保护;抚养。书·无逸:“徽柔懿恭,怀保小民。” 汉 班固 《典引》:“巡靖黎蒸,怀保鰥寡之惠浹。” 宋 沈作哲 寓简卷一:“ 周文王 怀保小民,不遑暇食。” 明 何景明 《寡妇赋》序:“予痛吾兄宦业未竟,而孤嫂怀保遗孩,煢煢在疚。”
《國語辭典》:鞠养(鞠養)  拼音:jú yǎng
养育。参见「鞠育」条。《北史。卷三九。房法寿传》:「彦谦早孤,不识父,为母兄鞠养。」《西游记》第三七回:「你既然认得白玉圭,怎么不念鞠养恩情,替亲报仇?」
《國語辭典》:畜养(畜養)  拼音:xù yǎng
1.饲养牲畜。《汉书。卷五一。枚乘传》:「种树畜养,不见其益,有时而大。」《薛仁贵征辽事略》:「虽若成功,得地不足耕耘,不堪畜养。何况胜败难分。」
2.比喻为养育之意。唐。韩愈〈元和圣德〉诗:「并包畜养,无异细钜。」
《國語辭典》:保抱  拼音:bǎo bào
养育抚抱。《书经。召诰》:「夫知保抱携持厥妇子,以哀吁天。」
分類:抚养怀中
《國語辭典》:摄养(攝養)  拼音:shè yǎng
1.抚育、保护。《三国志。卷五七。吴书。陆瑁传》:「瑁从父绩早亡,二男一女,皆数岁以还,瑁迎摄养,至长乃别。」《大唐取经诗话下》:「祝付法师回程百万,经涉艰难,善为摄养,保护玄文。」
2.养生、健体。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陛下昼过冷,夜过热,恐非摄养之术。」《旧唐书。卷一九一。方伎传。叶法善传》:「自曾祖三代为道士,皆有摄养占卜之术。」
《漢語大詞典》:字养(字養)
抚养;养育。三国志·魏志·曹真传“ 晏 , 何进 孙也。母 尹氏 ,为 太祖 夫人。 晏 长于宫省,又尚公主,少以才秀知名” 裴松之 注引 晋 皇甫谧 列女传:“ 司马宣王 闻而嘉之,听使乞子字养,为 曹氏 后,名显于世。” 唐 钱珝 《韦师贞光禄卿制》:“ 师贞 强仕之岁,继为字养,纠率之官,三善之名,四书於籍。” 清 郑燮 《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写字作画是雅事,亦是俗事。大丈夫不能立功天地,字养生民,而以区区笔墨供人玩好,非俗事而何?”
分類:抚养养育
《漢語大詞典》:育养(育養)
(1).畜养;生息。 汉 王充 论衡·骨相:“故富贵之家,役使奴僮,育养牛马,必有与众不同者矣。”《三国志·蜀志·杜微传》:“今因 丕 多务,且以闭境勤农,育养民物,并治甲兵,以待其挫,然后伐之,可使兵不战、民不劳而天下定也。”
(2).抚养;养育。《汉书·王莽传上》:“今众事烦碎,朕春秋高,精气不堪,殆非所以安躬体而育养皇帝者也。”后汉书·皇后纪下·顺烈梁皇后:“﹝朕﹞援立圣嗣,恨不久育养,见其始终。”北齐书·独孤永业传:“ 独孤永业 ,字 世基 ,本姓 刘 , 中山 人。母改适 独孤氏 , 永业 幼孤,随母为 独孤 家所育养,遂从其姓焉。”
《漢語大詞典》:恤养(卹養)
抚养。 晋 潘岳 《杨仲武诔》:“恤养幼孤,以保乂夫家,而免诸艰难。” 宋 梅尧臣 《送王道粹学士知亳州》诗:“朝廷急恤养,选守莫与宜。” 康有为 《大同书》乙部第四章:“贫民归公政府恤养。”
犹抚养。宋书·宣帝纪:“宜加卹养,答其诚心。” 唐 袁郊 甘泽谣·红线:“乃募军中武勇十倍者得三千人,号外宅男,而厚卹养之。” 宋 欧阳修 《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死则卹养其孤。”
分類:抚养乙部
《漢語大詞典》:拊养(拊養)
抚养。 宋 洪迈 《夷坚甲志·樊氏生子梦》:“向被差时,一子纔六岁,以无母留姑氏拊养之。” 明 谢肇浙 《五杂俎·地部二》:“ 唐 自 贞观 至 开元 ,拊养生息,渐称繁庶。”
分類:抚养
《國語辭典》:扶养(扶養)  拼音:fú yǎng
扶育教养。汉。刘向《古列女传。卷一。母仪。魏芒慈母》:「芒卯之妻,五子后母,慈惠仁义,扶养假子。」
《國語辭典》:抱养(抱養)  拼音:bào yǎng
收养别人家的孩子,当做自己亲生的小孩般抚养。《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传》:「太子小,而傅太后抱养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儒林外史》第二六回:「天老,这要娶他的人,就是我丈人抱养这个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