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卞璞
指和氏璧。亦泛指美玉。 汉 焦赣 《易林·渐之萃》:“西行求玉,冀得卞璞。”
《漢語大詞典》:荆璧
即和氏璧。亦用以泛指美玉。 汉 荀悦 《汉纪·武帝纪六》:“立 神明 通天 之臺,造甲乙之帐,络以 隋 珠 荆 璧。” 南朝 宋 谢惠连 《鞠歌行》:“南荆璧,万金貲, 卞和 不斲与石离。” 北周 庾信 《哀江南赋》:“ 荆 璧睨柱,受连城而见欺;载书横阶,捧珠盘而不定。”
《漢語大詞典》:荆和
(1).指 春秋 时 楚 人 卞和 。 汉 刘向 《九叹·惜贤》:“ 晋 申生 之离殃兮, 荆 和氏 之泣血。” 晋 葛洪 抱朴子·名实:“故琼瑶俟 荆和 而显连城之价,乌号须 逢门 而著陷坚之功。” 唐 黄滔 《以不贪为宝赋》:“纵饶 秦氏 ,当时曾欺 赵 地;争奈 楚君 ,昔日荐刖 荆和 。” 明 高叔嗣 《古歌》:“ 荆和 当路泣,良璞为谁明?”参见“ 卞和 ”。
(2).指和氏璧。《楚辞·刘向〈九叹·怨思〉》:“筐泽泻以豹鞹兮,破 荆和 以继筑。” 王逸 注:“破 和氏 之璧以继筑杵而舂,败玉宝而失其好也。” 南朝 梁 范缜 《神灭论》:“玉异色而均美,是以 晋棘 、 荆和 ,等价连城。”
《漢語大詞典》:卞和
春秋 楚 人。相传他得玉璞,先后献给 楚厉王 和 楚武王 ,都被认为欺诈,受刑砍去双脚。 楚文王 即位,他抱璞哭于 荆山 下, 文王 使人琢璞,得宝玉,名为“和氏璧”。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昔 卞和 献宝, 楚王 刖之。” 唐 李白 《鞠歌行》:“玉不自言如桃李,鱼目笑之 卞和 耻。”参阅韩非子·和氏、 汉 刘向 新序·杂事五
《漢語大詞典》:荆宝(荆寶)
即和氏璧。亦用以喻美好资质。文选·潘岳〈杨仲武诔〉:“春兰擢茎,方茂其华; 荆 宝挺璞,将剖於 和 。” 李善 注:“言德业之美类於兰玉。” 南朝 宋 刘义恭 《游子移》诗:“ 三河 游荡子,丽颜迈 荆 宝。” 清 林则徐 《杭嘉湖三郡观风告示》:“尔诸生沐浴圣化,景行前修,谅当人握 隋 琛,家怀 荆 宝。”
《漢語大詞典》:荆文璧
即和氏璧。宝玉名。《文选·卢谌〈答魏子悌〉诗》:“恨无 随侯 珠,以酬 荆文 璧。” 李善 注:“ 楚 人 卞和 得璞玉於 荆山 之中, 文王 即位,乃使理其璞,得宝焉。”
《漢語大詞典》:荆虹
即和氏璧。 唐 孟郊 《古兴》诗:“ 楚 血未乾衣, 荆 虹尚埋辉,痛玉不痛身,抱璞求所归。”
分類:和氏璧
《漢語大詞典》:卞宝(卞寶)
指和氏璧。周书·儒林传·沈重:“ 卞 宝復润於 荆 阴, 随 照更明於 汉 浦。”参见“ 卞和 ”。
分類:和氏璧
《漢語大詞典》:卞和
春秋 楚 人。相传他得玉璞,先后献给 楚厉王 和 楚武王 ,都被认为欺诈,受刑砍去双脚。 楚文王 即位,他抱璞哭于 荆山 下, 文王 使人琢璞,得宝玉,名为“和氏璧”。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昔 卞和 献宝, 楚王 刖之。” 唐 李白 《鞠歌行》:“玉不自言如桃李,鱼目笑之 卞和 耻。”参阅韩非子·和氏、 汉 刘向 新序·杂事五
《漢語大詞典》:荆玉
(1). 荆山 之玉。即和氏璧。 晋 卢谌 《览古》诗:“连城既伪往, 荆 玉亦真还。” 明 何景明 《送石秀才下第还赵州》诗:“ 荆 玉已三献, 冀 群当一空。”
(2).喻美质贤才。艺文类聚卷四七引 晋 孙绰 《贺司空修(循)像赞》:“质与 荆 玉参贞,鉴与南金等照。” 唐 权德舆 《过张监阁老宅对酒奉酬见赠,其年停贡举》诗:“ 荆 玉收难尽, 齐 竽喜暂閒。”
《漢語大詞典》:和氏璧
韩非子·和氏:“ 楚 人 和氏 ( 卞和 )得玉璞 楚 山中。奉而献之 厉王 。 厉王 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 和 为誑,而刖其左足。及 厉王 薨, 武王 即位, 和 又奉其璞而献之 武王 。 武王 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 和 为誑,而刖其右足。 武王 薨, 文王 即位……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 和氏 之璧’。” 明 张煌言 《黎大行濒行》诗:“殿上未归 和氏 璧,橐中谁赐 陆生 金。”亦省称“ 和璧 ”。汉书·邹阳传:“故无因而至前,虽出 随 珠、 和 璧,祇怨结而不见德。” 南朝 梁 沈约 《咏帐》:“甲帐垂 和 璧,螭云张桂宫。”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 贺方回 作 王子开 《挽词》:‘ 和 璧终归 赵 , 干将 不葬 吴 。’” 清 姚鼐 《咏古》:“ 和 璧非珠翠,流光悦妇人。”参见“ 完璧归赵 ”。
分類:和氏璧
《漢語大詞典》:完璧归赵(完璧歸趙)
战国 时, 赵惠文王 得 楚 和氏 璧。 秦昭王 遗 赵王 书,愿以十五城换璧。 藺相如 自愿奉璧出使 秦国 ,并表示:“城入 赵 而璧留 秦 ;城不入,臣请完璧归 赵 。” 相如 入 秦 献璧后,见 秦王 无意偿 赵 城,乃设法复取璧,派从者送回 赵国 。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后遂用“完璧归赵”比喻将原物完好无损地归还原主。 清 采蘅子 《虫鸣漫录》卷一:“我家如此巨富,嫁女无一典肆,恐为宗族乡党羞。女故无利心,祇求伪饰外观,终当完璧归 赵 耳。”亦省作“ 完赵 ”。 清 顾炎武 《与归庄手札》:“弟诗不足观,以比兄作,则瓴甋之于宝鼎矣。何足污翣!敬完 赵 。” 清 百一居士 壶天录卷上:“难既平,妾返 苏 ,索寄物, 金 少与之。妾索全璧, 金 曰:‘僕非乾没也,闻小主在 陇西 ,僕必访得之,他日当完 赵 耳。’”
分類:和氏
《漢語大詞典》:兼城
谓价值连城的宝玉,特指和氏璧。 明 高叔嗣 《古歌》:“ 荆 和 当路泣,良璞为谁明?茫然大 楚国 ,白日失兼城。”
《漢語大詞典》:卞璧玺(卞璧璽)
用和氏璧做的国印。《痛史》第十八回:“﹝ 陆秀夫 ﹞取过那方卞璧璽投入海内,道:‘此是我中国歷代传国之宝,不可堕入胡人之手。’”参见“ 卞和 ”。
分類:和氏璧
《漢語大詞典》:卞和
春秋 楚 人。相传他得玉璞,先后献给 楚厉王 和 楚武王 ,都被认为欺诈,受刑砍去双脚。 楚文王 即位,他抱璞哭于 荆山 下, 文王 使人琢璞,得宝玉,名为“和氏璧”。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昔 卞和 献宝, 楚王 刖之。” 唐 李白 《鞠歌行》:“玉不自言如桃李,鱼目笑之 卞和 耻。”参阅韩非子·和氏、 汉 刘向 新序·杂事五
《漢語大詞典》:璧赵(璧趙)
典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蔺相如 持和氏璧入 秦 ,不辱使命,终将璧完好地归还 赵国 。后因谓原物归还其主为“璧赵”。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霍女:“倘室人必不肯从,仍以原金璧 赵 。”参见“ 完璧归赵 ”。
《漢語大詞典》:完璧归赵(完璧歸趙)
战国 时, 赵惠文王 得 楚 和氏 璧。 秦昭王 遗 赵王 书,愿以十五城换璧。 藺相如 自愿奉璧出使 秦国 ,并表示:“城入 赵 而璧留 秦 ;城不入,臣请完璧归 赵 。” 相如 入 秦 献璧后,见 秦王 无意偿 赵 城,乃设法复取璧,派从者送回 赵国 。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后遂用“完璧归赵”比喻将原物完好无损地归还原主。 清 采蘅子 《虫鸣漫录》卷一:“我家如此巨富,嫁女无一典肆,恐为宗族乡党羞。女故无利心,祇求伪饰外观,终当完璧归 赵 耳。”亦省作“ 完赵 ”。 清 顾炎武 《与归庄手札》:“弟诗不足观,以比兄作,则瓴甋之于宝鼎矣。何足污翣!敬完 赵 。” 清 百一居士 壶天录卷上:“难既平,妾返 苏 ,索寄物, 金 少与之。妾索全璧, 金 曰:‘僕非乾没也,闻小主在 陇西 ,僕必访得之,他日当完 赵 耳。’”
分類:和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