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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太阿
(1).古宝剑名。相传为 春秋 时 欧冶子 、 干将 所铸。战国策·韩策一:“ 韩 卒之剑戟……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鵠雁,当敌即斩坚。”文选·李斯〈上书秦始皇〉:“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 李善 注:“越絶书曰: 楚王 召 欧冶子 、 干将 作铁劒二枚,二曰太阿。” 唐 卢照邻 《五悲》:“何异夫操太阿以烹小鲜。” 明沈采《千金记·会宴》:“太阿初出匣,光射斗牛寒。”
(2).指 商 伊尹 。因其辅 太甲 为阿衡,故称。文选·潘岳〈杨荆州诔〉:“ 周 赖 尚父 , 殷 凭太阿。” 李善 注:“太阿,阿衡,谓 伊尹 也。” 汉 王莽 以 甄丰 为太阿右拂,即取 伊尹 事。见汉书·王莽传中
(3).喻权柄。明史·阉党传序:“凶竖乘其沸溃,盗弄太阿。” 清 黄遵宪 《纪事》诗:“太阿一到手,其效可计日。”
《漢語大詞典》:莘老
指 商 伊尹 。尝耕于 有莘 之野,故称。晋书·束晳传:“ 莘 老负金鉉以陈烹割之説, 齐 客当康衢而咏《白水》之诗。”
分類:伊尹有莘
《漢語大詞典》:伊旦
即 伊尹 和 周公 。 周公 名 旦 ,与 伊尹 并称 伊旦 。《宋书·乐志四》:“三 王 到氏 ,文武赞,丞相作辅,属 伊旦 。”
分類:伊尹周公
《漢語大詞典》:皋伊
亦作“皐伊”。 皋陶 和 伊尹 的并称。传说 皋陶 是 虞舜 时刑官, 伊尹 是 商汤 时贤相。 汉 扬雄 《甘泉赋》:“迺搜逑索偶, 皐 伊 之徒,冠伦魁能。” 宋 曾巩 《尹师鲁》诗:“ 尹公 素志任天下,众亦共望齐 皐 伊 。”
分類:皋陶伊尹
《漢語大詞典》:吕伊
周 吕尚 与 殷 伊尹 的并称。两人皆开国贤臣。 元 程钜夫 《寿李秋谷》诗:“报主期 尧 舜 ,为臣志 吕 伊 。”
《漢語大詞典》:伊公
商 伊尹 的尊称。 南朝 梁 萧统 《七契》:“ 伊公 调和, 易氏 燔爨,传车渠之椀,置青玉之案。”
分類:伊尹尊称
《漢語大詞典》:伊生
商 伊尹 的别称。文选·陆机〈豪士赋序〉:“ 伊生 抱明允以婴戮, 文子 怀忠敬而齿劒。” 李周翰 注:“ 伊生 , 伊尹 也。” 清 钱谦益 《光禄大夫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文通铁山王公墓志铭》:“昔者, 伊生 五就,拜币聘于 有莘 ; 仲父 一匡,谢沟瀆于 堂阜 。”参见“ 伊尹 ”。
分類:伊尹
《漢語大詞典》:伊尹
商汤 大臣,名 伊 ,一名 挚 ,尹是官名。相传生于 伊水 ,故名。是 汤 妻陪嫁的奴隶,后助 汤 伐 夏桀 ,被尊为阿衡。 汤 去世后历佐 卜丙 (即 外丙 )、 仲壬 二王。后 太甲 即位,因荒淫失度,被 伊尹 放逐到 桐宫 ,三年后迎之复位。尚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 伊尹 祠于先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伊尹 放 大甲 而相之,卒无怨色。” 杜预 注:“ 大甲 , 汤 孙也,荒淫失度。 伊尹 放之 桐宫 三年,改悔而復之,而无恨心。”吕氏春秋·本味:“ 有侁氏 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 伊水 之上……故命之曰 伊尹 。’” 高诱 注:“以其生於 伊水 ,故名之 伊尹 ,非有讹也。” 唐 韩愈 《送孟东野序》:“ 夏 之时,五子以其歌鸣, 伊尹 鸣 殷 , 周公 鸣 周 。” 梁启超 《新民说》第十二节:“欲求国之自尊,必先自国民人人自尊始。 伊尹 曰:‘余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余觉之而谁也。’”一说, 伊尹 借故放逐 太甲 ,自立七年,后 太甲 还,被杀。参阅竹书纪年卷上、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
《漢語大詞典》:伊衡
商 伊尹 的别称。 伊尹 辅 商汤 伐 夏桀 ,被尊为阿衡,故称。 三国 魏 阮籍 《咏怀诗》之一:“於赫帝朝, 伊衡 作辅。”
《漢語大詞典》:伊望
即 伊吕 。 吕尚 名 望 ,与 伊尹 并称“ 伊 望 ”。 汉 桓宽 盐铁论·救匮:“夫九层之臺一倾, 公输子 不能正;本朝一邪, 伊 望 不能復。” 南朝 宋 傅亮 《为宋公修张良庙教》:“夷 项 定 汉 ,大拯横流,固已参轨 伊 望 。”
分類:伊尹
《漢語大詞典》:耕钓(耕釣)
相传 商 伊尹 未仕时耕于 莘 野, 周 吕尚 未仕时钓于 渭水 ,后常以“耕钓”喻隐居不仕。 唐 孟浩然 《题张野人园庐》诗:“耕钓方自逸,壶觴趣不空。” 宋 刘过 《满江红·寿》词:“功甚大,心常小。居廊庙,思耕钓。” 清 陈忠裕 《赠钱牧斋》诗:“十年耕钓乐,《七略》较讐新。”参见“ 耕莘 ”。
分類:伊尹时耕
《漢語大詞典》:耕莘
相传 伊尹 未遇 汤 时耕于 莘 野,隐居乐道。见《孟子·万章上》。后用为典实。 宋 魏了翁 《送从子令宪西归》诗:“须知陋巷忧中乐,又识耕 莘 乐处忧。” 明 吴骐 《汉昭烈》诗:“金甌付托耕 莘 佐,玉几弥留《顾命》篇。” 清 洪楝园 《后南柯·檀谋》:“这係耕 莘 圣,当年记下,诗书所载总无差。”
《漢語大詞典》:伊周
商 伊尹 和 西周 周公旦 。两人都曾摄政,后常并称。亦指执掌朝政的大臣。汉书·张陈王周传赞:“ 周勃 为布衣时,鄙朴庸人,至登辅佐,匡国家难,诛诸 吕 ,立 孝文 ,为 汉 伊 周 。” 颜师古 注:“处 伊尹 、 周公 之任。” 唐 赵元一 奉天录卷四:“ 李公 一清宫掖,德比 伊 周 ,再殄兇渠,功超 卫 霍 。” 宋 刘炎 迩言:“功盖天地,忠贯日月,进则毅然身任天下之重,退则怡然了无愠戚之容,求之於古,其 伊 周 之亚与?” 明 许潮 《同甲会》:“坐掌台衡时已久,论功名堪并 伊 周 。” 清 李渔 《慎鸾交·造端》:“小生才凌 董贾 ,志并 伊 周 。虽生富贵之家,不染奢靡之习。”
《漢語大詞典》:伊吕
商 伊尹 辅 商汤 , 西周 吕尚 佐 周武王 ,皆有大功,后因并称伊吕泛指辅弼重臣。汉书·刑法志:“故 伊 吕 之将,子孙有国,与 商 周 并。”三国志·蜀志·彭羕传:“ 羕 於狱中与 诸葛亮 书曰:‘……足下,当世 伊 吕 也,宜善与主公计事,济其大猷。’” 宋 刘过 《沁园春·寿》词:“平章处,看人如 伊 吕 ,世似 唐 虞 。” 明 沈采《千金记·遇仙》:“自愧才兼文武,惭非 伊 吕 之儔;胸有甲兵,颇让 孙 吴 之术。” 清 方文 《田居杂咏》:“幸而遇明主, 伊 吕 伯仲间。”
《漢語大詞典》:阿衡
(1). 商 代官名。师保之官。书·太甲上:“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孔 传:“阿,倚;衡,平。言不顺 伊尹 之训。” 伊尹 曾任此职,故以指 伊尹 。《诗·商颂·长发》:“实维 阿衡 ,实左右 商王 。” 毛 传:“ 阿衡 , 伊尹 也。” 北周 庾信 《燕射歌辞·商调曲之一》:“ 殷汤 受命,委任于 阿衡 。” 元 柯丹丘 《荆钗记·逼嫁》:“岂不闻 商 相埋名,版筑巖前曾避世; 阿衡 遯跡,躬耕 莘野 未逢时。”
(2).引申为任国家辅弼之任,宰相之职。世说新语·政事“丞相末年略不復省事” 刘孝标 注引 晋 徐广 《历纪》:“ 导 阿衡三世,经纶夷险,政务宽恕,事从简易,故垂遗爱之誉也。” 宋 司马光 《机权论》:“ 伊尹 躬受 汤 命,阿衡王家,故不得不放诸 桐宫 也。”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内阁三·阁部重轻:“ 张江陵 以受遗当阿衡之任,宫府一体,百辟从风,相权之重,本朝罕儷。” 章炳麟 《吊伊藤博文赋》:“明本味於割烹兮,亦阿衡之故也。”
指 汉 相 匡衡 。汉书·匡衡传称:“无説, 匡 鼎来; 匡 説,解人颐。” 宋 黄庭坚 《奉谢刘景文送团茶》诗:“收藏残月惜未碾,直待 阿衡 来説。”
《漢語大詞典》:伊尹
商汤 大臣,名 伊 ,一名 挚 ,尹是官名。相传生于 伊水 ,故名。是 汤 妻陪嫁的奴隶,后助 汤 伐 夏桀 ,被尊为阿衡。 汤 去世后历佐 卜丙 (即 外丙 )、 仲壬 二王。后 太甲 即位,因荒淫失度,被 伊尹 放逐到 桐宫 ,三年后迎之复位。尚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 伊尹 祠于先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伊尹 放 大甲 而相之,卒无怨色。” 杜预 注:“ 大甲 , 汤 孙也,荒淫失度。 伊尹 放之 桐宫 三年,改悔而復之,而无恨心。”吕氏春秋·本味:“ 有侁氏 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 伊水 之上……故命之曰 伊尹 。’” 高诱 注:“以其生於 伊水 ,故名之 伊尹 ,非有讹也。” 唐 韩愈 《送孟东野序》:“ 夏 之时,五子以其歌鸣, 伊尹 鸣 殷 , 周公 鸣 周 。” 梁启超 《新民说》第十二节:“欲求国之自尊,必先自国民人人自尊始。 伊尹 曰:‘余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余觉之而谁也。’”一说, 伊尹 借故放逐 太甲 ,自立七年,后 太甲 还,被杀。参阅竹书纪年卷上、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
《漢語大詞典》:伊傅
伊尹 和 傅说 的合称。均为 商 代的贤相。相传 傅说 曾筑于 傅岩 之野, 武丁 访得,举之为相。 宋 朱熹 《〈中庸章句〉序》:“自是以来,圣圣相承,若 成汤 文 武 之君, 皋陶 伊傅 周 召 之为臣,既皆以此而接夫道统之传。” 宋 陆游 《读书至夜分感叹有赋》诗:“正如志士才不称,心慕 伊 傅 终何施。”参见“ 伊尹 ”。
分類:伊尹贤相
《漢語大詞典》:伊尹
商汤 大臣,名 伊 ,一名 挚 ,尹是官名。相传生于 伊水 ,故名。是 汤 妻陪嫁的奴隶,后助 汤 伐 夏桀 ,被尊为阿衡。 汤 去世后历佐 卜丙 (即 外丙 )、 仲壬 二王。后 太甲 即位,因荒淫失度,被 伊尹 放逐到 桐宫 ,三年后迎之复位。尚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 伊尹 祠于先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伊尹 放 大甲 而相之,卒无怨色。” 杜预 注:“ 大甲 , 汤 孙也,荒淫失度。 伊尹 放之 桐宫 三年,改悔而復之,而无恨心。”吕氏春秋·本味:“ 有侁氏 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 伊水 之上……故命之曰 伊尹 。’” 高诱 注:“以其生於 伊水 ,故名之 伊尹 ,非有讹也。” 唐 韩愈 《送孟东野序》:“ 夏 之时,五子以其歌鸣, 伊尹 鸣 殷 , 周公 鸣 周 。” 梁启超 《新民说》第十二节:“欲求国之自尊,必先自国民人人自尊始。 伊尹 曰:‘余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余觉之而谁也。’”一说, 伊尹 借故放逐 太甲 ,自立七年,后 太甲 还,被杀。参阅竹书纪年卷上、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