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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赞理(贊理)  拼音:zàn lǐ
襄助。《国语。晋语九》:「士景伯如楚,叔鱼为赞理。」
《國語辭典》:摄理(攝理)  拼音:shè lǐ
1.代理。《左传。昭公十四年》:「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
2.神的指导、安排、保护、维持等事。
分類:调理代理
《漢語大詞典》:摄领(攝領)
代理。 宋 沈括 梦溪笔谈·故事二:“古之兼官,多是暂时摄领;有长兼者,即同正官。”
分類:代理
《國語辭典》:继室(繼室)  拼音:jì shì
原配死后续娶的妻子。《左传。昭公三年》:「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水浒传》第九八回:「那仇申颇有家赀,年已四旬,尚无子嗣,又值丧偶,续娶平遥县宋有烈女儿为继室。」也称为「继配」、「继妻」。
《國語辭典》:即真  拼音:jí zhēn
1.由摄政或监国而正式就帝位。《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莽既灭翟义,自谓威德日盛,获天人助,遂谋即真之事矣。」唐。徐坚《初学记。卷九。总叙帝王》:「尧乃命舜代己摄政,……舜年八十一即真。」
2.官职由代理而转为正职。《三国志。卷四一。蜀书。杨洪传》:「亮于是表洪领蜀郡太守,众事皆办,遂使即真。」
《漢語大詞典》:摄官(攝官)
(1).任职的谦词。表示暂时代理。左传·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 杨伯峻 注:“摄,代也。承乏亦谦词,表示某事由於缺乏人手,只能由自己承当。此固当时辞令。” 晋 潘岳 《〈秋兴赋〉序》:“僕,野人也,偃息不过茅屋茂林之下,谈话不过农夫田父之客,摄官承乏,猥厕朝列。” 南朝 梁 范云 《古意赠王中书》:“摄官青琐闥,遥望凤皇池。”
(2).暂行代理的非正式任命的官员。 唐 杨炯 《遂州长江县孔子庙堂碑》:“道协 周公 ,神交帝 唐 。摄官从事,冕服端章。”旧五代史·唐书·庄宗纪五:“州县官在任考满,即具关申送吏部格式,本道不得差摄官替正官。”资治通鉴·后梁均王贞明六年:“ 萧顷 与 琪 同为相, 顷 谨密而阴伺 琪 短。久之,有以摄官求仕者, 琪 輒改摄为守, 顷 奏之。” 胡三省 注:“ 欧 《史》曰:‘ 琪 所私吏当得试官, 琪 改试为守,为 顷 所发。’”《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十二年》:“二 广 两荐之士,许试摄官,谓之‘试额’。”
《國語辭典》:代庖  拼音:dài páo
替人做事。《淮南子。主术》:「人主逾劳,人臣逾逸,是犹代庖宰剥牲,而为大匠斲也。」也作「庖代」。
《國語辭典》:越俎代庖  拼音:yuè zǔ dài páo
俎,古代祭祀时,用来盛祭品的礼器。越俎代庖指掌管祭祀的人放下祭器代替厨师下厨。语本《庄子。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后用以比喻踰越自己的职分而代人做事。宋。陈亮〈与吕伯恭正字书〉四则之三:「大著何不警其越俎代庖之罪,而乃疑其心恻井渫不食乎?」
《漢語大詞典》:守相
(1).代理丞相。战国策·秦策五:“ 文信侯 出走,与 司空马 之 赵 , 赵 以为守相。” 高诱 注:“守相,假也。”
(2).郡守和诸侯王之相。汉书·王嘉传:“前 山阳 亡徒 苏令 等纵横,吏士临难,莫肯伏节死义,以守相威权素夺也。” 颜师古 注:“守,郡守也;相,诸侯相也。”晋书·武帝纪:“郡国守相,三载一巡行属县,必以春,比古者述职宣风展义也。” 明 方孝孺 《宜隐轩记》:“是时天子方以灾变求言天下,御史用深文,致无罪守相数十百人於狱,议者冤之。”
(3).谓为相而居守者。汉书·郦商传:“与 絳侯 等定 代郡 、 鴈门 ,得 代 丞相 程纵 、守相 郭同 、将军以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國語辭典》:摄行(攝行)  拼音:shè xíng
代理职务、代行职权。《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
《漢語大詞典》:权官(權官)
指代理之官。 明 陆深 《玉堂漫笔》:“ 元祐 以后又置权官,如以侍郎权尚书之类。”参见“ 权知 ”。
分類:代理
《漢語大詞典》:权知(權知)
谓代掌某官职。新唐书·西域传上·党项:“﹝ 拓拔思恭 ﹞俄进四面都统,权知京兆尹。” 宋 王君玉 《国老谈苑》卷一:“ 太祖 尝语 赵普 曰:‘ 唐 室祸源在诸侯难制,何术以革之?’ 普 曰:‘列郡以京官权知,三年一替,则无虞。’因从之。”
分類:官职
《漢語大詞典》:试守(試守)
正式任命前试行代理某一职务。汉书·朱云传:“ 平陵 朱云 ,兼资文武,忠正有智略,可使以六百石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 宋 曾巩 《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遂取礼部所选之士中第或高第者,以次使试守,满再岁或三岁,选择以为州属及县令丞郎,有秀才异等,皆以名闻,不拘此制,如此者谓之特举。”
《漢語大詞典》:摄职(攝職)
代理官职。 南朝 梁 周兴嗣 《千字文》:“学优登仕,摄职从政。”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三年:“且 汴州 关东 衝要,地富人繁,臣既不至治所,徒令他人摄职,何异空城!”
《漢語大詞典》:差摄(差攝)
派人代理。 唐 刘恂 岭表录异卷上:“南中小郡,多无緇流,每宣德音,须假作僧道陪位…… 崖州 自来无僧家,临事差摄。”
分類:人代代理
《漢語大詞典》:署事
处理公事或代理职事。南史·沈庆之传:“ 庆之 粗有口辩,手不知书,每将署事,輒恨眼不识字。” 宋 范仲淹 《邠州建学记》:“明年春,予得请,为 豳城 守。署事之三日,謁夫子庙。”红楼梦第一一○回:“从前奶奶在东府里还是署事,要打要駡,怎么那样锋利?谁敢不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回:“这是补实的价钱;若是署事,还可以便宜些。”
《漢語大詞典》:摄主(攝主)
(1).指代理君职者或代理主事者。礼记·曾子问:“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於西阶南。” 孔颖达 疏:“摄主,上卿代国政者。” 宋 苏轼 《东坡志林·摄主》:“何谓摄主?曰:古者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世子未生而死,则其弟若兄弟之子次当立者为摄主。子生而女也,则摄主立;男也,则摄主退,此之谓摄主。”
(2).指代理主事。《公羊传·昭公十五年》:“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 何休 注:“主,谓已主祭者。臣闻君之丧,义不可以不即行,故使兄弟若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不废祭者,古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