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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昏姻
亦作“ 昏因 ”。亦作“ 昏婣 ”。
(1).嫁娶;结婚之事。《诗·鄘风·蝃蝀》:“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礼记·经解:“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郑玄 注:“昏姻,谓嫁取也。” 晋 潘岳 《怀旧赋》序:“余十二,而获见于父友 东武 戴侯 杨君 ,始见知名,遂申之以昏姻。”一本作“ 婚姻 ”。
(2).亲家;夫妻关系,姻亲关系。《诗·小雅·角弓》:“兄弟昏姻,无胥远矣。” 高亨 注:“昏姻,指姻戚。” 唐 韩愈 《祭故陕府李司马文》:“ 愈 以守官,不获弔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致微礼,公其歆之。”金史·世戚传序:“然则四十七部之中亦有不通昏因者矣,其故则莫能詰也。” 梁启超 《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昏婣。”
《漢語大詞典》:婚家
亲家。汉书·酷吏传·王温舒:“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它罪而族。” 南朝 宋 刘义庆 《幽明录·崔茂伯》:“ 崔茂伯 女,结婚 裴祖 儿,婚家相去五百餘里。” 宋 王得臣 麈史·惠政:“后予奉使於 闽 ,与 仲宽 为婚家,法当避, 仲宽 罢去。”
分類:亲家
《漢語大詞典》:昏家
亲家。南史·沈约传:“初, 武帝 有憾於 张稷 ,及卒,因与 约 言之。 约 曰:‘左僕射出作边州刺史,已往之事,何足復论。’帝以为 约 昏家相为,怒 约 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
分類:亲家
《漢語大詞典》:婚姻
(1).男女结为夫妻;嫁娶。 汉 桓宽 盐铁论·散不足:“茧紬縑练者,婚姻之嘉饰也。” 唐 牛肃 《纪闻·季攸》:“后月一日,可合婚姻。” 老舍 《二马》第四段八:“婚姻是爱的结束,也是爱的尝试,也是爱的起头!”
(2).亲家,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尔雅·释亲:“壻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史记·项羽本纪:“ 沛公 奉巵酒为寿,约为婚姻。” 宋 王安石 《上皇帝万言书》:“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 清 叶名沣 桥西杂记·回避:“宋史·选举志,旧制秋贡春试,皆置别头场。以待举人之避亲者,自緦麻以上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皆牒送。”
《漢語大詞典》:亲家(親家)
(1)父母之家。管子·轻重一:“为功於其亲家,为德於其妻子。”
(2)指父母。荀子·非相:“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
(3)泛称亲戚之家。 汉 王符 潜夫论·思贤:“自 春秋 之后, 战国 之制,将相权臣,必以亲家:皇后兄弟,主壻外孙,年虽童妙,未脱桎梏,由藉此官职,功不加民,泽不被下而取侯。”后汉书·皇后纪上·光武郭皇后:“帝数幸其第,会公卿诸侯亲家饮燕,赏赐金钱縑帛,丰盛莫比。” 宋 梅尧臣 有《余之亲家有女子能点酥为诗并花果麟凤等物一皆妙絶》诗。
两家儿女相婚配的亲戚关系。后汉书·礼仪志上:“ 东都 之仪,百官、四姓亲家妇女、公主、诸王大夫、外国朝者侍子、郡国计吏会陵。” 元 关汉卿 《四春园》头折:“他当初有钱时,我便和他做亲家;他如今消乏了也,都唤他做叫化 李 家,我怎生与他做亲家?” 沙汀 《丁跛公》:“就是那个以正绅自命的 周三扯皮 ,也和他打上儿女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