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贫子(貧子) 拼音:pín zǐ
(1).贫民;乞儿。 汉 应瑗 《杂诗》:“贫子语穷儿,无钱可把撮,耕自不得粟,采彼北山葛。” 唐 闾丘胤 《〈寒山子诗集〉序》:“状如贫子,形貌枯悴。”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三章:“故翘翘车乘,皆是忧生;衣服丽都,尽为贫子。”(2).贫穷的儿子。 清 申居郧 《西岩赘语》:“爱贤子是人情,乃有恶贤子而爱不肖子者,愚父也;怜贫子是天性,乃有薄贫子而厚富贵子者,俗父也。”
(3). 明 清 时代, 常熟 对丐户男子之称。《虞阳说苑·瀛若氏〈琴川三风十愆记〉》:“ 明 灭 元 ,凡 蒙古 部落子孙流寓中国者,令就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丐户多在边海之邑,其隶於 常熟 者,男谓之贫子,妇谓之贫婆,其聚族而居之处,谓之贫巷。”
《漢語大詞典》:贫巷(貧巷) 拼音:pín xiàng
(1).贫民聚居的小巷。 唐 卢纶 《送从叔程归西川幕》诗:“岂念在贫巷,竹林鸣鸟声。” 宋 黄庭坚 《和王明之雪》:“贫巷有人衣不纊,北窗惊我眼飞花。” 清 方文 《晚过孙克咸斋中》诗:“贫巷无人昼掩扉,病餘行药过桥磯。”(2). 明 清 时代 常熟 对丐户聚居之处的称呼。详“ 贫子 ”。
《漢語大詞典》:贫子(貧子) 拼音:pín zǐ
(1).贫民;乞儿。 汉 应瑗 《杂诗》:“贫子语穷儿,无钱可把撮,耕自不得粟,采彼北山葛。” 唐 闾丘胤 《〈寒山子诗集〉序》:“状如贫子,形貌枯悴。”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三章:“故翘翘车乘,皆是忧生;衣服丽都,尽为贫子。”(2).贫穷的儿子。 清 申居郧 《西岩赘语》:“爱贤子是人情,乃有恶贤子而爱不肖子者,愚父也;怜贫子是天性,乃有薄贫子而厚富贵子者,俗父也。”
(3). 明 清 时代, 常熟 对丐户男子之称。《虞阳说苑·瀛若氏〈琴川三风十愆记〉》:“ 明 灭 元 ,凡 蒙古 部落子孙流寓中国者,令就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丐户多在边海之邑,其隶於 常熟 者,男谓之贫子,妇谓之贫婆,其聚族而居之处,谓之贫巷。”
《漢語大詞典》:团头(團頭) 拼音:tuán tóu
(1). 宋 时各行业都有市肆,叫做团行。行有行老、团有团头,是各自行业的首领。《儿女英雄传》第十七回:“那四个长工里头,有一番原是抬槓的团头出身。”(2).丐户之长也叫团头。《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那丐户中有个为头的,名曰‘团头’,管着众丐。”
(3). 宋 代称地保为团头。 宋 苏辙 《论雇河夫不便札子》:“七百里至一千里以上,每夫日纳钱三百文省,团头倍之,甲头、火长之类增三分之一。”《水浒传》第二五回:“ 王婆 道:‘只有一件事最要紧:地方上团头 何九叔 ,他是个精细的人;只怕他看出破绽,不肯殮。’”
《漢語大詞典》:贫婆(貧婆) 拼音:pín pó
(1).贫穷的老妇人。 元 杨暹 《西游记》第六本第二一出:“休笑贫婆一世贫,穿着百衲裙,衲头巾有一箇宝珠新。”《平妖传》第五回:“这老娘又是个贫婆,瘸子只贪些酒食,,都不是难处之事。”《龙图耳录》第十六回:“且説 包公 见贫婆口称‘ 包卿 ’,自称‘哀家’,平人如何懂得这般称呼,只唬的惊疑不止。”(2). 明 清 时代 常熟 对丐户妇女的贱称。详“ 贫子 ”。
《漢語大詞典》:贫子(貧子) 拼音:pín zǐ
(1).贫民;乞儿。 汉 应瑗 《杂诗》:“贫子语穷儿,无钱可把撮,耕自不得粟,采彼北山葛。” 唐 闾丘胤 《〈寒山子诗集〉序》:“状如贫子,形貌枯悴。”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三章:“故翘翘车乘,皆是忧生;衣服丽都,尽为贫子。”(2).贫穷的儿子。 清 申居郧 《西岩赘语》:“爱贤子是人情,乃有恶贤子而爱不肖子者,愚父也;怜贫子是天性,乃有薄贫子而厚富贵子者,俗父也。”
(3). 明 清 时代, 常熟 对丐户男子之称。《虞阳说苑·瀛若氏〈琴川三风十愆记〉》:“ 明 灭 元 ,凡 蒙古 部落子孙流寓中国者,令就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丐户多在边海之邑,其隶於 常熟 者,男谓之贫子,妇谓之贫婆,其聚族而居之处,谓之贫巷。”
《漢語大詞典》:丐户 拼音:gài hù
即惰民。封建社会中最受岐视的一部分平民。 明 编户籍,称惰民为丐户, 清 雍正 元年始废除丐户的“丐籍”,与平民同列。 明 徐渭 《会稽县志诸论》:“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自注:“籍曰:丐户即有产,不得充粮里正长,亦禁其学。” 明 沈德符 《野获编·风俗·丐户》:“今 浙 东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即积鏹巨万,禁不得纳貲为官吏。” 清 钱谦益 《石义士哀词》:“ 蒙古 分民为十户,所谓丐户者, 吴 人至今犹贱之。”《清史稿·食货志一》:“﹝ 雍正 元年﹞并諭 浙江 之惰民, 苏州 之丐户,操业与乐籍无异,亦削除其籍。”参见“ 惰民 ”。《漢語大詞典》:惰民 拼音:duò mín
(1).不务正业的游民。《商君书·垦令》:“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於食,是必农。”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资政新篇》:“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风败俗,莫逾於此。”(2). 元 明 时 浙江 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 元 灭 宋 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 绍兴 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 绍兴 也叫“乐户”,后称“惰民”。 明 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 宋 将 焦光瓒 率部降 金 , 金 军北退后, 宋 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 明 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 张士诚 、 方国珍 的部属。惰民直至 清 雍正 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 清 顾炎武 《日知录·降臣》、 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