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不适(不適)
(1).不往;不至。《书·盘庚上》:“ 盘庚 迁于 殷 ,民不适有居,吁众慼,出矢言。” 孔 传:“适,之也。”
(2).不合;不调。《管子·任法》:“凡为主而不得用其法,不适其意,顾臣而行。”《后汉书·章帝纪》:“去秋雨泽不适,今时復旱,如炎如焚。”
(3).身体不舒服。 唐 韩愈 《唐故河南令张君墓志铭》:“不得已就官,数月大不适,即以病辞免。” 清 王韬 《淞隐漫录·笙村灵梦记》:“﹝ 王笥生 ﹞偶患不适,思觅一逭暑之处。” 万里鹏 《关于X》诗:“有同学说,我讨厌它,见了就脑袋发胀全身不适。”
(4).指不惬意,不愉快。 唐 李商隐 《乐游原》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宋 陈与义 《晚步》:“畎亩意不适,出门聊散忧。”
(5).不得,不招致。《韩非子·说林下》:“ 崇侯 、 恶来 知不适 紂 之诛也,而不见 武王 之灭之也。” 王先慎 集解:“《书大传》一注:‘适,得也。’”
(6).不敷,不足。《汉书·循吏传·黄霸》:“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 关西 人谓补满为适。马少士多,不相补满也。”
(2).不合;不调。《管子·任法》:“凡为主而不得用其法,不适其意,顾臣而行。”《后汉书·章帝纪》:“去秋雨泽不适,今时復旱,如炎如焚。”
(3).身体不舒服。 唐 韩愈 《唐故河南令张君墓志铭》:“不得已就官,数月大不适,即以病辞免。” 清 王韬 《淞隐漫录·笙村灵梦记》:“﹝ 王笥生 ﹞偶患不适,思觅一逭暑之处。” 万里鹏 《关于X》诗:“有同学说,我讨厌它,见了就脑袋发胀全身不适。”
(4).指不惬意,不愉快。 唐 李商隐 《乐游原》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宋 陈与义 《晚步》:“畎亩意不适,出门聊散忧。”
(5).不得,不招致。《韩非子·说林下》:“ 崇侯 、 恶来 知不适 紂 之诛也,而不见 武王 之灭之也。” 王先慎 集解:“《书大传》一注:‘适,得也。’”
(6).不敷,不足。《汉书·循吏传·黄霸》:“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 关西 人谓补满为适。马少士多,不相补满也。”
《漢語大詞典》:不和
(1).不和睦。《书·多方》:“自作不和,尔惟和哉。”《史记·循吏列传》:“ 郑昭君 之时,以所爱 徐挚 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戏论》:“长官称雨,赞府即道晴;赞府称晴,长官即道雨。终日如此,非不和乎?” 孙犁 《秀露集·耕堂读书记(二)》:“关于他与同僚的关系,写到他与 糜芳 、 傅士仁 不和,困难时,众叛亲离。”
(2).不调和;不和谐。《管子·七臣七主》:“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大水溧州流邑。”《史记·日者列传》:“四时不和不能调,岁穀不孰不能适。”《文选·陆机〈文赋〉》:“象下管之偏疾,故虽应而不和。” 李善 注:“虽復相应而不和谐。”
(3).不和悦。《史记·赵世家》:“太后不和之色少解。”
(4).身体不舒服。《隋书·庶人秀传》:“我有不和,汝便覘候,望我不起,便有异心。”《说唐》第六回:“哥哥贵体不和,何必拘此故套?”
(2).不调和;不和谐。《管子·七臣七主》:“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大水溧州流邑。”《史记·日者列传》:“四时不和不能调,岁穀不孰不能适。”《文选·陆机〈文赋〉》:“象下管之偏疾,故虽应而不和。” 李善 注:“虽復相应而不和谐。”
(3).不和悦。《史记·赵世家》:“太后不和之色少解。”
(4).身体不舒服。《隋书·庶人秀传》:“我有不和,汝便覘候,望我不起,便有异心。”《说唐》第六回:“哥哥贵体不和,何必拘此故套?”
《漢語大詞典》:失黏
亦作“ 失粘 ”。
(1).谓骈俪文字平仄不调。 宋 陈鹄 《耆旧续闻》卷四:“四声分韵,始於 沈约 。至 唐 以来,乃以声律取士,则今之律赋是也。凡表、啟之类,近代声律尤严,或乖平仄,则谓之失黏。” 俞樾 《茶香室续钞·经史释音有首释末释之别》引 清 王士祯 《居易录》:“ 徐凤 少监代嗣王谢赐玉带表,用《礼记》孚、尹二字,以尹为平声,乃用第二音,有司谓其失粘。”
(2).凡律诗前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出句”的第二个字平仄必须相同,称作“粘”,违者称作“失粘”。 明 徐师曾 《文体明辨序说·拗体》:“按律诗平顺稳帖者,每句皆以第二字为主,如首句第二字用平声,则二句、三句当用仄声,四句、五句当用平声,六句、七句当用仄声,八句当用平声;用仄反是。若一失粘,皆为拗体。”
(3).泛指诗句平仄失调。亦称“ 失严 ”。 杜甫 《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诗 清 仇兆鳌 注:“ 刘逴 曰:‘律诗自有定体,不可失粘……’ 刘氏 作失粘,谓上下二句平仄不相粘合。 陶开虞 作失严,谓声谓平仄失其谨严也。”
(1).谓骈俪文字平仄不调。 宋 陈鹄 《耆旧续闻》卷四:“四声分韵,始於 沈约 。至 唐 以来,乃以声律取士,则今之律赋是也。凡表、啟之类,近代声律尤严,或乖平仄,则谓之失黏。” 俞樾 《茶香室续钞·经史释音有首释末释之别》引 清 王士祯 《居易录》:“ 徐凤 少监代嗣王谢赐玉带表,用《礼记》孚、尹二字,以尹为平声,乃用第二音,有司谓其失粘。”
(2).凡律诗前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出句”的第二个字平仄必须相同,称作“粘”,违者称作“失粘”。 明 徐师曾 《文体明辨序说·拗体》:“按律诗平顺稳帖者,每句皆以第二字为主,如首句第二字用平声,则二句、三句当用仄声,四句、五句当用平声,六句、七句当用仄声,八句当用平声;用仄反是。若一失粘,皆为拗体。”
(3).泛指诗句平仄失调。亦称“ 失严 ”。 杜甫 《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诗 清 仇兆鳌 注:“ 刘逴 曰:‘律诗自有定体,不可失粘……’ 刘氏 作失粘,谓上下二句平仄不相粘合。 陶开虞 作失严,谓声谓平仄失其谨严也。”
《漢語大詞典》:枘凿方圆(枘鑿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