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理 南北朝 · 王氏(卫敬瑜妻)
 押支韵
南史曰:贞女亡婿。种树百株。墓前柏树。忽成连理一年还复分散。女乃为《诗》曰:
墓前一株连根复并枝。
妾心能感木颓城可足奇(○南史张景仁传。《诗纪》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