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句因包含“尸禄,素餐”,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素餐
第 29 句因包含“父母,国”,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父母国
第 51 句因包含“洪炉”,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洪炉
第 55 句因包含“三黜”,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三黜
第 70 句因包含“张,廷尉”,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张廷尉
三黜直道事人宜乎三黜。)1129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八二、《梁溪集》卷四、《历代赋汇外集》卷五
贤若下惠,官为士师
直道从事,乃屡黜之为宜。
忘己为人,何爵禄之足惜;
舍生取义,岂威武之能移。
法古守官,屈身徇道
位虽卑而道何所辱,义或失则位焉敢保。
尸禄素餐,将啜菽以忘老。
君违必谏,虽犯颜而何伤;
天听孔昭,恐获罪之难祷。
何则
忠以得罪,分焉所甘。
以所守之惟一,故遭黜而至三。
用则行而舍则藏,顾有进则有退;
不愧而俯不怍,夫何惧而何惭。
枉道事人,奚必去父母之国
直心行道,焉往无谮愬之谈。
惟君与臣,代天理事。
各尽其职,非相为赐。
行言听,固同享于安荣
废身藏,亦何心于怨怼
惟知则止之节,乃尽事君之义。
相彼君子,异乎小夫
容悦得君至计,以缄默固位良图
盖亦陋矣,何足算乎!
千年凡几经于凝冱
精金百鍊乃可试于洪炉
惟此展禽雅安降逸。
不辞小官,亦弗免于三黜
盖以和制行者所以与人为徒;
直事人者,所以本天之质。
夫子文之称忠喜怒不形于仕已;
有若孟轲之不动,荣辱岂存乎得失
矧乃作士利用刑人上下其手楚国以弊,轻重其心而汉法以沦。
徐有功之任司刑守法代人以死;
张释之之为廷尉谳狱举世推仁。
闻风有立,虽愈久而弥新。
爰有畸人,号为拙直
三朝眷遇辜负明恩
虽九谪而终归,敢忘大德
内省不疚于圣言,顾用舍岂系于人力
前哲遗风,每抚篇而太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