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一章三韵十二句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顺则
意彼刑法,设以化人。
致使无之,而化益纯。
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人不斯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