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妇方氏得恤 明末清初 · 钱澄之
五言律诗
为诉吴民痛,终言家难婴。
君王重节义,匹妇有褒荣。
萤火光犹灿,鸿毛死未轻。
更怜诸烈妇,谁与更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