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辞 其一 (964年10月) 南唐 · 李煜
五言律诗
① 宣城公仲宣,后主子,小字瑞保,年四岁卒。母昭惠先病,哀苦增剧,遂至于殂。故后主挽辞,并其母子悼之。
珠碎眼前珍,花凋世外春。
未销心里恨,又失掌中身。
玉笥犹残药,香奁已染尘。
前哀将后感,无泪可沾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