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黄埙母欧阳氏挽词(1195年9月) 南宋 · 周必大
五言律诗
欧桂望螺川,遗风女亦贤。
勉夫于两造,教子以三迁。
彤管言无间,金籯业有传。
好营高燥地,置此万家阡
⑴ 自注:吉水有欧桂里,以六一公祖登第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