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观献捷诗(807年11月5日) 唐 · 白居易
五言律诗
① 以功字为韵,四韵成。元和二年十一月四日,自集贤院召赴银台候旨。五日,召入翰林,奉敕试制书诏批答诗等五首。翰林院使梁守谦奉宣宜授翰林学士,数月,除左拾遗。
淮海妖氛灭,乾坤嘉(一作喜)气通。
班师郊社内,操袂凯歌中。
庙算无遗策,天兵不战功。
小臣同鸟兽,率舞向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