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襄州刺史靳公遗爱碑铭(724年) 唐 · 张九龄
四言诗
江汉閒州以十数。而襄阳为大。旧多三辅之豪。今则一都之会。故在晋称南雍。在楚为北津。厥繇哤杂。亦云难理。而前此领郡。鲜能安人。或宽或猛。或拘或抗。迹多弗类。俗亦弗宁。是以天子念与我之理。而公受烦卿之寄矣。公名恒。字子济。其先某人也。祖帅。幽州长史。父礼庭。奉天讨监察御史。世不苟合。义在难进。虽无充量之位。而有积善之烈矣。公性持重。有器望。即温而厉。居敬而。度量可以轨物。德义可以服人。而先王遗言。率由好学。君子行道。必本忠恕。浚源水洁。厉翼云翔。故一举为拾遗。已有远致。三入为御史。侃然正色。当时知音。谓且大用。而尚书理本。郎官选才。亟践诸曹。克压偫议。及再典大郡。遂佐益州。摄御史丞。都督西南军事。原轸超将。岂惟上德。翁归中立。实兼文武。先是兵连蛮徼。岁转军储。扰我公私。费以巨亿。公乃急其所病。思有以易之。建大田于云南。罢馈粮于巴蜀。向之踰重阻。冒毒瘴。负担以踣毙。垂耳于剽掠者。每十有五六。及公底绩。尽境赖全。至于是邦也。政实有素。今也惟行。不违其方。以索其极。莫不教之诲之。优之柔之。从者善之。否则威之。先德后刑。端本肇末。物知所劝。事则有经。率训者众多。变薄为厚。感惠者深远。既和且均。夫然后人斯耻格。庭少诤讼。参佐閒拱。属城晏如。其始也一年而政成。其终也三年而颂兴。爱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开元十二年。以理迹尤异。廉使上达。天子嘉之。稍迁陕州刺史。暨解印去郡。攀车盈途。或愿借无缘。而人吏遮道。或瞻望弗及。而老幼啼呼。如是者五里已终朝。十日乃出界。而皆有言曰。舍我何之。及闻公之丧。哀可知矣。市为之罢。舂以之辍。惠爱之结深。古今之感一。盖为仁由已。而遗德在人者。其若是乎。郡中士大夫。与门生故吏。聚族而议撰德。是以刻石立纪。彼鲖阳之陋。堕泪成碑。此岘山之绩。铭曰。
英英靳公,宣哲秉彝。
为我髦士,作人元龟。
倜傥大节,磊落瑰词。
人亦有言,天实资之。
御史直绳,郎官高选。
动必兼遂,能皆再践。
纠遏邦慝,弥纶事典。
遂及我人,化流樊沔。
激厉素风,抑扬善政。
约纪为法,急人所病。
物故推诚,事匪忘敬。
感被于下,仁明在咏。
举德不鲜,涉道载深。
穆然清风,莫其遗音。
繄公既没,厥迹可寻。
勒石是图,以慰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