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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刘坦之(共 1 首) 七律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全宋诗
刘坦之,字平子(《天台续集别编》卷六《辞灵康庙留题》注),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孝宗淳熙初知歙县(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四)。光宗绍熙二年(一一九一),由广东提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一、五)。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知台州,同年除湖北路提举常平茶盐(《嘉定赤城志》卷九)。六年,主管武夷山冲佑观(《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三七)。
全宋文·卷六二一二
刘坦之,字平子,湖州(治今浙江湖州)人。淳熙初知歙县,历汀州通判、知汀州、湖北提刑。绍熙初官广东提举。二年,以臣僚论其贪酷放罢。庆元元年以朝请大夫知台州,三年,调湖北提举常平,又以臣僚言章特寝新命。庆元六年四月以朝请大夫主管武夷山冲佑观,御史劾其守台日不恤民,罢祠。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二、七三之六、七四之五、七五之三九,《天台续集·别编》卷六,《吴兴备志》卷一二,雍正《福建通志》卷二六。
七言律诗
木落天高庙妥灵,去来潮汐绕山青。
年登民俗饶怡乐,海近蛟虬入杳冥。
万里一身头既白,清樽三奠德惟馨。
出门更合烧沈炷,青草连云接洞庭(《天台续集别编》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