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桯史》卷十〈万春伶语〉~9~
胡给事既新贡院,嗣岁庚子适大比,乃侈其事,命供帐考校者,悉倍前规。鹄袍入试,茗卒馈浆,公庖继肉,坐案宽洁,执事恪敬,訚訚于于,以鬯于文,士论大惬。
《桯史》卷十
万春伶语条:「胡给事既新贡院,嗣岁庚子适大比,乃侈其事,命供帐考校者,悉倍前规。鹄袍入试,茗卒馈浆,公庖继肉,坐案宽洁,执事恪敬,訚訚于于,以鬯于文,士论大惬。
《宋诗钞·秋?小?钞》
鹄袍才脱须重读,六籍久为场屋昏。
《桯史》卷一〈徐铉入聘〉~3~
其后,王师征包茅于煜,骑省复将命请缓师,其言累数千言,上谕之曰:「不须多言,江南亦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耶!」 简释
鼾睡他人:喻自己的利益被肆意侵犯。清黄遵宪《上黄鹤楼》:“鼾睡他人同卧榻,婆娑老子自登楼。”
《桯史》卷十〈紫岩二铭〉~2~
张紫岩谪居十五年,忧国耿耿,不替昕夕。适权奸新薨,时仔恃虏好而不固圉,紫岩方居母丧,上疏论事,朝廷以为狂,复诏居零陵。一日,慨然作几间丸墨并常枝筇竹杖二铭以寓意。墨之铭曰:「……」。而消遥杖之铭曰……。或录以示当路,大怒,以为讽己,将奏之,会病卒,不果。它日,陈正献俊卿为孝皇诵之,摘其一铭,书于御杖焉。
《紫岩易传》
卷末其曾孙张献之跋云:「忠献公(张浚谥号引者)潜心于《易》,尝为之传,前后两著稿,亲题其第二稿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