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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运售(運售)
犹运销。 清 谭嗣同 《论湘粤铁路之益》:“有无懋迁,酌剂宜平,运售省时,取赢斯易。”
分類:运销
《漢語大詞典》:输贩(輸販)
贩运;运销。
分類:贩运运销
《漢語大詞典》:开中(開中)
明 代政府鼓励商人输送米粮等至边塞而给予食盐运销权的制度。 洪武 三年,初行于 山西 大同 ,后普及全国, 弘治 五年废。明史·食货志四:“ 有明 盐法,莫善於开中。 洪武 三年, 山西 行省言:‘ 大同 粮储,自 陵县 运至 太和岭 ,路远费烦。请令商人於 大同 仓入米一石, 太原 仓入米一石三斗,给 淮 盐一小引。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帝从之。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 明 陆深 《燕闲录》:“ 沈存中 《笔谈》,载兵部员外郎 范祥 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 解池 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劳。此即今日开中给引之始。”
《漢語大詞典》:长引(長引)
(1).指声音拉得很长。 晋 成公绥 《啸赋》:“喟仰抃而抗首,嘈长引而憀亮。”
(2).古时官府发给商人长途运销茶、盐的专卖凭证。 宋 苏辙 《论蜀茶五害状》:“ 吕陶 奏乞改法,只行长引,令民自贩茶,每茶一贯出长引钱一百,更不得取息。”参见“ 引茶 ”、“ 引盐 ”。
《漢語大詞典》:迁易(遷易)
(1).运销,贩卖。古文苑·扬雄〈百官箴·大司农箴〉:“厥僚 后稷 ,有无迁易。” 章樵 注:“:‘懋迁有无化居。’”汉书·食货志上“楙迁有无,万国作乂” 唐 颜师古 注:“言劝勉天下,迁易有无,使之交足,则万国皆治。”
(2).变化,变换。 晋 陆机 《塘上行》:“天道有迁易,人理无常全。” 唐 武元衡 《酬李十一尚书西亭暇日书怀见寄十二韵之作》:“时景屡迁易,兹言期退休。” 宋 范仲淹 《答手诏条陈十事》:“坏而不葺,则王者失贤,不肖混淆请託,侥倖迁易不已。” 清 吴敏树 《亡弟云松事状》:“欲别择地而自营壙偕焉,近经兵乱不暇,而弟子孙又颇宜善以葬家之説,意未可迁易之,遂定於此。”
《漢語大詞典》:邻私(鄰私)
清 代盐法规定:盐场产盐,应向指定的省、县运销;如把相邻地区盐场的盐运入,即为私盐,称为“邻私”。 清 魏源 《筹鹾篇》:“自古有缉场私之法,无缉邻私之法。邻私惟有减价敌之而已。”
《漢語大詞典》:行盐(行鹽)
运销食盐。 清 顾炎武 日知录·行盐:“余少居 崑山 、 常熟 之间,为两 浙 行盐地,而民间多贩 淮 盐。”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盐课》:“州县之有盐课者,乃商人认地行盐。”
分類:运销食盐
《漢語大詞典》:票盐(票鹽)
明 清 部分地区实行票法时,商贩缴纳盐税后凭政府发给的凭证运销的食盐。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四:“又有人焉,曰纲盐,曷变行票盐乎?省改捆,省按费,省私耗,省守候,省加派,省缓纳。” 清 梅曾亮 《黄个园传》:“及 道光 时改盐政, 淮北 改票盐,而商总权絀。”
《漢語大詞典》:茶引
指旧时茶商纳税后由官厅发给的运销执照。上开运销数量及地点,准予按引上的规定从事贸易。此制始于 宋 代, 元 、 明 、 清 仍之, 清 末渐废。 宋 李心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财赋一·江茶》:“ 政和 初, 蔡京 欲尽笼天下钱实中都,乃创引法,即 汴京 置都茶场,印卖茶引,许商人赴官算请,就园户市茶,赴所在合同场秤发,岁收息钱四百餘万緡。”宋史·赵开传:“﹝ 建炎 二年﹞参酌 政和 二年 东京 都茶务所创条约,即给茶引,使茶商执引与茶户自相贸易。”二刻拍案惊奇卷八:“ 宋 时禁茶榷税,但是茶商纳了官银,方关茶引,认引不认人。有此茶引,可以到处贩卖。”
《漢語大詞典》:纲法(綱法)
明 万历 以后所实行的商人垄断食盐运销制。 明神宗 时,因官收场盐不够,商人久候领不到盐,以致积引甚多。为疏销积引, 万历 四十五年(1617年)实行纲法。将商人所领盐引编成纲册,分为十纲,每年以一纲行积引,九纲行新引。纲册许各商永远据为“窝本”,每年按照册上旧数派行新引,无名的不得加入。自此以后,食盐收买运销之权均归商人,并得世袭。 清 道光 十一年(公元1831年)后一度为票法所取代,但不久又变相恢复。
《漢語大詞典》:运销(運銷)
把货物运到别处销售。《清会典事例·户部·盐法》:“将现行盐每包加盐五十斤,以三百斤为一包,令各商照例运销,免其加课。”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二:“ 八里桥 在铁路线上,他们家又做运销生意,生活越过越好。” 薛暮桥 《当前我国经济若干问题·经济工作的几个问题》:“让社队长途运销,自己无力运销就卖给供销社。”
《漢語大詞典》:引盐(引鹽)
即官盐。按引法规定运销的食盐。 明 清 制:以盐若干斤为一引,每引纳税若干。引与税的轻重,各地不同。已按引纳税的引盐为官盐,未纳税的为私盐。 明 唐顺之 《周襄敏公传》:“中官以迎佛,以织造,滥讨引盐,暴横道路。”《清会典事例·户部·盐法》:“二十二年奏准, 长芦 引盐,每斤加价二文。”
《漢語大詞典》:票商
明 以后实行票法,凭官颁票引运销茶盐的商人称“票商”。 清 丁晏 《书包倦翁〈安吴四种〉后》:“ 倦翁 必欲变漕运为海道,变官盐为票商,狃目前之利。”
《漢語大詞典》:盐羡(鹽羨)
指盐税中扣除运销损耗之外的盈馀税款。清史稿·食货志四:“盖 粤 盐至 西省 ,每包申出盐十餘斤,嗣又添买餘盐万包,发埠运销,按九折较羡,是为秤头盐羡,约二万七千餘两。”
《漢語大詞典》:票法
明 末以后部分地区所行商人凭票运销茶、盐的制度。至 清 同治 五年(1866年)票法变相为纲法,准由票商专利。辛亥革命后仍沿用,抗 日 战争期间始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