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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分守
明 时按察使、按察分司,又称监司,亦可称分守。 明 王世贞 《艺苑卮言》卷七:“分守既下车,数州吏微过,当 稚钦 笞之十。”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司道·方印分司:“若分守虽云道,然而无钦降方印。”
职分。《庄子·天道》:“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 宋 曾巩 《制诰拟词·相制三》:“鼎足居中,各遵其职,分守则异,合谋惟一。” 章炳麟 《訄书·订文·附正名杂义》:“九变知言,出於 庄周 ,则百世不能易矣!曰:天也,道德也,仁义也,分守也,形名也,因任也,原省也,是非也,赏罚也,以此大平。”
《國語辭典》:察院  拼音:chá yuàn
1.唐代御史台下三院之一,监察御史隶属之。《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御史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2.明、清时都察院简称为「察院」。职掌监察巡按,考察举劾。明。祝允明〈与分巡黄佥宪〉:「今具一牍并状申缴察院,谨以副本呈览,所望于我公者必为调停。」
3.明代官职名。巡按察院的简称。明于各省置巡按御史一人,专以察吏安民。《二刻拍案惊奇》卷四:「石察院赶开左右,直唤两生到案前来,轻轻地分付道:『二生所告,本院久知此人罪恶贯盈。』」
4.院试的考场。《儒林外史》第二六回:「有一个童生,推著出恭,走到察院土墙跟前,把土墙挖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
《國語辭典》:巡按  拼音:xún àn
1.到各地视察。《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
2.职官名。明永乐年间派遣御史至各地巡察,称为「巡按御史」。三年一换,职权与汉刺史同。清朝初因之,后废。
《國語辭典》:制勘  拼音:zhì kān
审理裁决。宋。王明清《挥尘后录》卷七:「忽得密旨,令往新州制勘公事。」
分類:按察裁决
《漢語大詞典》:佥佐(僉佐)
指按察僉事等佐贰官。 明 李东阳 《送宪副李君提学浙江序》:“ 浙江 天下首,宪副视僉佐秩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