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均输(均輸)
(1). 汉武帝 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在大司农属下置均输令、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 汉 桓宽 《盐铁论·本议》:“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国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史记·平準书》:“ 桑弘羊 为大农丞,筦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矣。” 裴駰 集解引 孟康 曰:“谓诸当所输於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吏於他处卖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三章第二节:“均输平准就是调剂运输和平抑物价。”
(2).北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于 神宗熙宁 二年(公元1069年)实行,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凡朝廷所需之货物,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宋史·王安石传》:“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宋史·食货志下》:“均输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货,制为轻重敛散之术,使输者既便,而有无得以懋迁焉。”
(3). 明 末的苛税之一。《明史·李自成传》:“是时, 秦 地所徵曰新餉,曰均输,曰间架,其目日增,吏因缘为姦,民大困。”
(4).古代仓名。 汉 袁康 《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 吴 两仓, 春申君 所造。西仓名曰 均输 ,东仓周一里八步。”
(5).古代算法。为“九数”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户的上下求赋税;以道路的远近、负载的轻重求脚费;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九章算术·均输》:“均输以御远近劳费。” 刘徽 注:“按:此均输,犹均运也。令户率出车,以行道日数为均,发粟为输。据甲行道八日,因使八户共出一车;乙行道十日,因使十户共出一车;计其在道,则皆户一日出一车,故可为均平之率也。”
(2).北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于 神宗熙宁 二年(公元1069年)实行,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凡朝廷所需之货物,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宋史·王安石传》:“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宋史·食货志下》:“均输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货,制为轻重敛散之术,使输者既便,而有无得以懋迁焉。”
(3). 明 末的苛税之一。《明史·李自成传》:“是时, 秦 地所徵曰新餉,曰均输,曰间架,其目日增,吏因缘为姦,民大困。”
(4).古代仓名。 汉 袁康 《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 吴 两仓, 春申君 所造。西仓名曰 均输 ,东仓周一里八步。”
(5).古代算法。为“九数”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户的上下求赋税;以道路的远近、负载的轻重求脚费;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九章算术·均输》:“均输以御远近劳费。” 刘徽 注:“按:此均输,犹均运也。令户率出车,以行道日数为均,发粟为输。据甲行道八日,因使八户共出一车;乙行道十日,因使十户共出一车;计其在道,则皆户一日出一车,故可为均平之率也。”
《漢語大詞典》:三官
(1).古代三种官的合称。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礼记·王制》:“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於三官。”《左传·昭公四年》:“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 孟孙 为司空,以书勋。”《孔子家语·正论》:“ 于奚 辞,请曲悬之乐,繁缨以朝,许之,书在三官。” 王肃 注:“司徒书名,司马书服,司空书勋也。”
(2).古代三种官的合称。军队中执掌鼓、金、旗以发布军令的三种官。《管子·兵法》:“三官:一曰鼓,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进也。二曰金、金所以坐也,所以退也,所以免也,三曰旗,旗所以立兵也,所以利兵也,所以偃兵也。此之谓三官,有三令而兵法治也。”
(3).古代三种官的合称。管理农、商、工的田师、市师、器师。《荀子·解蔽》:“农精於田,而不可以为田师;贾精於市,而不可以为市师;工精於器,而不可以为器师。有人也,不能此三技,而可使治三官,曰精於道者也。”《吕氏春秋·上农》:“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 高诱 注:“三官,农、工、贾也。”
(4).古代三种官的合称。 汉 代管理铸钱的均输、钟官、辨铜令三官。为水衡都尉之属官。《史记·平準书》:“其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 上林 三官铸。” 裴骃 集解引《汉书百官表》:“水衡都尉, 武帝 元鼎 二年初置,掌 上林苑 ,属官有 上林 均输、钟官、辨铜令。”
(5).古代三种官的合称。 三国 时 魏国 称廷尉属官正、监、平为廷尉三官。《三国志·魏志·鲍勋传》:“詔曰:‘ 勛 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 勛 无活分,而汝等欲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姦,当令十鼠同穴。’”《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云:“三官,廷尉正、监、平也。”
(6).道教所奉的神。天官、地官、水官三帝的合称。传说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黄庭内景经·沐浴》:“传得可授告三官。” 务成子 注:“三官,天地水也。” 唐 吴筠 《游仙》诗:“三官无遗谴,七祖升云軿。” 明 归有光 《汝州新造三官庙记》:“三官者出於道家,其説以天地水府为三元,能为人赐福赦罪解厄。”
(7).人体三种器官。指耳、目、心。《吕氏春秋·任数》:“凡耳之闻也,藉於静;目之见也,藉於昭;心之知也,藉於理。君臣易操,则上之三官废矣。” 高诱 注:“三官,耳、目、心。”
(8).人体三种器官。指口、目、耳。《淮南子·诠言训》:“食之不寧於体,听之不合於道,视之不便於性,三官交争,以义为制者,心也。” 高诱 注:“三官,三关,谓食、视、听也。”
(2).古代三种官的合称。军队中执掌鼓、金、旗以发布军令的三种官。《管子·兵法》:“三官:一曰鼓,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进也。二曰金、金所以坐也,所以退也,所以免也,三曰旗,旗所以立兵也,所以利兵也,所以偃兵也。此之谓三官,有三令而兵法治也。”
(3).古代三种官的合称。管理农、商、工的田师、市师、器师。《荀子·解蔽》:“农精於田,而不可以为田师;贾精於市,而不可以为市师;工精於器,而不可以为器师。有人也,不能此三技,而可使治三官,曰精於道者也。”《吕氏春秋·上农》:“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 高诱 注:“三官,农、工、贾也。”
(4).古代三种官的合称。 汉 代管理铸钱的均输、钟官、辨铜令三官。为水衡都尉之属官。《史记·平準书》:“其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 上林 三官铸。” 裴骃 集解引《汉书百官表》:“水衡都尉, 武帝 元鼎 二年初置,掌 上林苑 ,属官有 上林 均输、钟官、辨铜令。”
(5).古代三种官的合称。 三国 时 魏国 称廷尉属官正、监、平为廷尉三官。《三国志·魏志·鲍勋传》:“詔曰:‘ 勛 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 勛 无活分,而汝等欲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姦,当令十鼠同穴。’”《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云:“三官,廷尉正、监、平也。”
(6).道教所奉的神。天官、地官、水官三帝的合称。传说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黄庭内景经·沐浴》:“传得可授告三官。” 务成子 注:“三官,天地水也。” 唐 吴筠 《游仙》诗:“三官无遗谴,七祖升云軿。” 明 归有光 《汝州新造三官庙记》:“三官者出於道家,其説以天地水府为三元,能为人赐福赦罪解厄。”
(7).人体三种器官。指耳、目、心。《吕氏春秋·任数》:“凡耳之闻也,藉於静;目之见也,藉於昭;心之知也,藉於理。君臣易操,则上之三官废矣。” 高诱 注:“三官,耳、目、心。”
(8).人体三种器官。指口、目、耳。《淮南子·诠言训》:“食之不寧於体,听之不合於道,视之不便於性,三官交争,以义为制者,心也。” 高诱 注:“三官,三关,谓食、视、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