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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刑房
(1).旧时衙门中掌理刑事案件的分署。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且喜有个刑房吏,姓 刘 名 志仁 ,为人正直无私。”儿女英雄传第十一回:“原来这书办是本衙门刑房的一个掌案的老吏。”《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八回:“我正和 继之 説着话时,只见刑房书吏,拿了一宗案卷进来。”
(2).指刑房的书吏。儒林外史第十九回:“我有一个舍亲在县里当刑房。”儒林外史第十九回:“那刑房姓 蒋 ,家里还有客坐着。”
《漢語大詞典》:吏部
(1).旧官制六部之一。 汉 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 东汉 改为吏曹,主选举祠祀,后又改为选部。 魏 、 晋 以后称吏部,置尚书等官,主管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班列次序,在其他各部之上。 清 末废,并其职掌于内阁。参阅通典·职官五
(2).指 南朝 齐 谢朓 。 朓 曾为尚书吏部郎,故称。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辨误一:“ 韩子苍 言, 欧阳文忠公 寄 荆公 诗云:‘ 翰林 风月三千首, 吏部 文章二百年。’吏部,盖谓南史:‘ 谢朓 于 宋明帝 朝,为尚书吏部郎,长五言诗。 沈约 尝云:“二百年来,无此诗”’也。 文忠 之意,直使 谢朓 事。”
(3).指 唐 韩愈 。 韩愈 曾为吏部侍郎,故称。 宋 江端友 《韩碑》诗:“ 淮西 功业冠吾 唐 , 吏部 文章日月光。”
《漢語大詞典》:簪笔(簪筆)
(1).谓插笔于冠或笏,以备书写。古代帝王近臣、书吏及士大夫均有此装束。汉书·赵充国传:“﹝ 张安世 ﹞本持橐簪笔事 孝武帝 数十年,见谓忠谨,宜全度之。”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近臣负橐簪笔,从备顾问,或有所纪也。”汉书·昌邑王刘贺传:“﹝ 刘贺 ﹞衣短衣大袴,冠 惠文 冠,佩玉环,簪笔持牘趋謁。” 颜师古 注:“簪笔,插笔於首也。”晋书·舆服志:“笏者,有事则书之,故常簪笔。今之白笔是其遗象……手版即古笏矣。尚书令、僕射、尚书手版头復有白笔,以紫皮裹之,名曰笏。” 隋 薛道衡 《从驾幸晋阳》诗:“方观翠华反,簪笔上云亭。”
(2).指仕宦。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改官诗:“簪笔雍容志已虚,不如归去旧蓬庐。”参见“ 簪白笔 ”。
《漢語大詞典》:簪白笔(簪白筆)
古时史官、谏官入朝,或近臣侍从,插笔于帽,以便随时记录、书写。后插白笔,为官员冠饰之一。 五代 马缟 《中华古今注·簪白笔》:“簪白笔,古珥笔之遗象也。腰带剑、珥笔,示君子有文武之备焉。”宋史·舆服志四:“立笔,古人臣簪笔之遗象。其制削竹为干,裹以緋罗,以黄丝为毫,拓以银缕叶,插於冠后。旧令,文官七品以上朝服者,簪白笔、武官则否,今文武皆簪焉。”
《漢語大詞典》:客将(客將)
(1).客籍将领。新五代史·后蜀世家·孟知祥:“﹝ 孟知祥 ﹞目客将 王彦銖 执 严 下,斩之。”
(2).指不隶属于本部之将。 清 侯方域 《宁南侯传》:“﹝ 左良玉 ﹞入城謁太常公,拜伏如家人,不敢居于客将。”参见“ 客将军 ”。
(3).泛指书吏衙役。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假形:“客将覆判县郎中:‘非敢学郎中打喷涕。’”《醒世恒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大尹﹞回到府,不入衙中,便教客将请众官来。”
《漢語大詞典》:客将军(客將軍)
谓客籍将军。战国策·赵策三:“ 魏王 使客将军 辛垣衍 间入 邯郸 。”
分類:将军
《漢語大詞典》:外郎
(1).官名。 汉 中郎将分掌三署。郎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掌宫殿门户,出充车骑。没有固定职务的散郎称外郎。六朝以来,亦称员外郎,谓正员以外的官员。汉书·惠帝纪:“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 颜师古 注引 苏林 曰:“外郎,散郎也。” 唐 张籍 《寄元员外》诗:“外郎直罢无餘事,扫洒书堂试药炉。” 宋 王禹偁 《制除工部郎中出内署》诗:“莫嫌工部官曹慢, 杜甫 才名是外郎。”参阅通典·职官十一
(2). 宋 元 以来对衙门书吏的称呼。亦指县府小吏。小说词曲中多用之。 元 无名氏 《陈州粜米》第四折:“今日 包待制 大人陞厅坐衙,外郎,你与我将各项文卷打点停当,等僉押者。” 元 孙仲章《勘头巾》第二折:“官人清似水,外郎白如麪,水麪打一和,糊涂成一片。”《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却有 严公 儿子平日最爱的相识,一个外郎,叫做 丘三 ,是个极狡猾奸诈的。”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外郎:“散郎谓之外郎。今以之称吏员,乃世俗相褒之辞。”
《漢語大詞典》:书吏(書吏)
承办文书的吏员。汉书·游侠传·陈遵:“ 遵 冯几,口占书吏,且省官事。”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诺皋记上:“ 李公佐 大历 中在 庐州 ,有书吏 王庚 请假归,夜行郭外,忽值引騶呵辟,书吏遽映大树窥之,且怪此无尊官也。”警世通言·旌阳宫铁树镇妖:“﹝ 陈勋 ﹞闻真君传授 吴猛 道法,今治 旌阳 ,恩乃百姓,遂来拜謁,愿投案下,充为书吏,使朝夕得领玄教。”红楼梦第八六回:“监里提出 薛蟠 ,刑房书吏俱一一点名。” 刘师培 《论新政为民病之根》:“凡狱讼征科诸巨事,其有舞文曲法者,必绅耆为之通关节,书吏为之做爪牙。”
《漢語大詞典》:役满(役滿)
清 制,各衙门书吏供职满五年,得分别情况,或考或免,谓之役满。役满人员由吏部铨定选用。参阅《清会典·吏部六·铨政》
《漢語大詞典》:十吏札
须十名书吏缮写的文稿。语出后汉书·列女传·董祀妻:“ 文姬 曰:‘昔亡父赐书四千许卷,流离涂炭,罔有存者。今所诵忆裁四百餘篇耳。’ 操 曰:‘今当使十吏就夫人写之。’”后多用作女子博学强记之典。 明 李东阳 《断弦曲》:“生书五经碑,死给十吏札;阿女有父能,八分乃遗法。”
《漢語大詞典》:捕书(捕書)
清 代地方衙门专管缉捕的书吏。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监禁》:“刑书与捕书分班直宿,严加巡视,不得偷安。”
《漢語大詞典》:发房(發房)
谓将案件交给承办例行公事的书吏。儒林外史第五回:“知县准了状子,发房出了差,来到 严 家。”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出堂规》:“审毕,招房即将口供呈堂判日封缴案上,候出审语,发房存案。”
《漢語大詞典》:贴书(貼書)
(1).书贴;书信。 宋 周密 齐东野语·讥不肖子:“有士赴考,其父充役,为贴书勉其子,登第则可免。”
(2).旧时的书吏助手。金史·曹望之传:“ 望之 还言,乞汰诸路胥吏,可减其半。詔胥吏如故。於是始禁用贴书云。”《元典章·吏部六·司吏》:“贴书之役,本为后生学习吏业,以图进用。此等久占衙门,年老无耻之贴书,非有求进之心,乃不过贪图苟且而已。”
《漢語大詞典》:内书生(内書生)
在宫中担任抄写工作的书吏。北史·儒林传上·张景仁:“家贫,以学书为业,遂工草隶。选补内书生…… 天保 八年,敕教 太原王 绍德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