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出入
(1).出进。《诗·小雅·北山》:“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史记·项羽本纪》:“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书记》:“关者,闭也。出入由门,关闭当审。” 唐 杜甫 《石壕吏》诗:“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儿女英雄传》第二一回:“幸喜得他家庄上有个大马圈,另开车门,出入方便。” 鲁迅 《呐喊·自序》:“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
(2).往来。《左传·成公十三年》:“余虽与 晋 出入,余唯利是视。” 杜预 注:“出入,犹往来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长桑君 亦知 扁鹊 非常人也。出入十餘年,乃呼 扁鹊 私坐,閒与语曰:‘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
(3).支出与收入。《荀子·富国》:“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揜,必时臧餘,谓之称数。”《汉书·王陵传》:“天下钱穀一岁出入几何?” 宋 苏轼 《策别九》:“其财赋之出入,簿书之交错,纵横变化,足以为姦,而不可推究。” 清 李渔 《奈何天·虑婚》:“你是我得力的管家,一应钱财出入,都是你经手。”
(4).劳逸;作息。《左传·昭公元年》:“若君身,则亦出入、饮食、哀乐之事也。” 孔颖达 疏:“出入,即逸劳也。”《后汉书·张霸传》:“﹝ 张霸 ﹞年数岁而知孝让,虽出入饮食,自然合礼,乡人号为‘ 张曾子 ’。”
(5).指所估计之数可能或上或下,接近而并不等同。《韩非子·十过》:“ 献公 不幸离群臣,出入十年矣。” 汉 王充 《论衡·气寿》:“ 武王 崩, 周公 居摄七年,復政退老,出入百岁矣。”
(6).谓或出或入,有相似处,亦有相异处。 宋 苏辙 《历代论四·梁武帝》:“ 东汉 以来佛法始入 中国 ,其道与《老子》相出入,皆《易》所谓形而上者。” 宋 叶梦得 《避暑录话》卷上:“《进学解》即《答客难》也,《送穷文》即《逐贫赋》也。小有出入,便成一家。”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三·俞豹论诸葛》:“ 宋 郑如几 尝作《魏春秋》,其説与 俞 相出入。”
(7).谓弯曲,不平直。《韩非子·扬权》:“道不同於万物,德不同於阴阳,衡不同於轻重,绳不同於出入,和不同於燥湿,君不同於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
(8).犹言上报下达。《史记·五帝本纪》:“命汝为纳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 张守节 正义引 孔安国 曰:“听下言纳於上,受上言宣於下。”
(9).谓朝廷内外。指出将入相。 唐 杜甫 《投赠哥舒开府二十韵》:“智谋垂睿想,出入冠诸公。” 唐 杜甫 《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列郡謳歌惜,三朝出入荣。”
(10).谓涉猎广博,融会贯通。 唐 韩愈 《柳子厚墓志铭》:“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 宋 陈善 《扪虱新话·王荆公新法新经》:“ 荆公 晚年删定字説,出入百家,语简而意深。” 宋 周庭筠 《〈东园丛说〉跋》:“平时上下论议,出入经传。”
(11).或进或出。比喻变化无定。 宋 陈善 《扪虱新话·王荆公新法新经》:“ 荆公 尝曰:‘吾行新法终始以为不可者, 司马光 也;终始以为可者, 曾布 也。其餘皆出入之徒也。’”
(12).指女子嫁者与未嫁者。《礼记·大传》:“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 郑玄 注:“出入,女子子嫁者及在室者。” 孔颖达 疏:“女子子在室为入,适人为出。”
(13).特指呼吸。《素问·六微旨大论》:“出入废,则神机化灭。” 王冰 注:“出入,谓喘息也。”
(2).往来。《左传·成公十三年》:“余虽与 晋 出入,余唯利是视。” 杜预 注:“出入,犹往来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长桑君 亦知 扁鹊 非常人也。出入十餘年,乃呼 扁鹊 私坐,閒与语曰:‘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
(3).支出与收入。《荀子·富国》:“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揜,必时臧餘,谓之称数。”《汉书·王陵传》:“天下钱穀一岁出入几何?” 宋 苏轼 《策别九》:“其财赋之出入,簿书之交错,纵横变化,足以为姦,而不可推究。” 清 李渔 《奈何天·虑婚》:“你是我得力的管家,一应钱财出入,都是你经手。”
(4).劳逸;作息。《左传·昭公元年》:“若君身,则亦出入、饮食、哀乐之事也。” 孔颖达 疏:“出入,即逸劳也。”《后汉书·张霸传》:“﹝ 张霸 ﹞年数岁而知孝让,虽出入饮食,自然合礼,乡人号为‘ 张曾子 ’。”
(5).指所估计之数可能或上或下,接近而并不等同。《韩非子·十过》:“ 献公 不幸离群臣,出入十年矣。” 汉 王充 《论衡·气寿》:“ 武王 崩, 周公 居摄七年,復政退老,出入百岁矣。”
(6).谓或出或入,有相似处,亦有相异处。 宋 苏辙 《历代论四·梁武帝》:“ 东汉 以来佛法始入 中国 ,其道与《老子》相出入,皆《易》所谓形而上者。” 宋 叶梦得 《避暑录话》卷上:“《进学解》即《答客难》也,《送穷文》即《逐贫赋》也。小有出入,便成一家。”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三·俞豹论诸葛》:“ 宋 郑如几 尝作《魏春秋》,其説与 俞 相出入。”
(7).谓弯曲,不平直。《韩非子·扬权》:“道不同於万物,德不同於阴阳,衡不同於轻重,绳不同於出入,和不同於燥湿,君不同於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
(8).犹言上报下达。《史记·五帝本纪》:“命汝为纳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 张守节 正义引 孔安国 曰:“听下言纳於上,受上言宣於下。”
(9).谓朝廷内外。指出将入相。 唐 杜甫 《投赠哥舒开府二十韵》:“智谋垂睿想,出入冠诸公。” 唐 杜甫 《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列郡謳歌惜,三朝出入荣。”
(10).谓涉猎广博,融会贯通。 唐 韩愈 《柳子厚墓志铭》:“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 宋 陈善 《扪虱新话·王荆公新法新经》:“ 荆公 晚年删定字説,出入百家,语简而意深。” 宋 周庭筠 《〈东园丛说〉跋》:“平时上下论议,出入经传。”
(11).或进或出。比喻变化无定。 宋 陈善 《扪虱新话·王荆公新法新经》:“ 荆公 尝曰:‘吾行新法终始以为不可者, 司马光 也;终始以为可者, 曾布 也。其餘皆出入之徒也。’”
(12).指女子嫁者与未嫁者。《礼记·大传》:“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 郑玄 注:“出入,女子子嫁者及在室者。” 孔颖达 疏:“女子子在室为入,适人为出。”
(13).特指呼吸。《素问·六微旨大论》:“出入废,则神机化灭。” 王冰 注:“出入,谓喘息也。”
《漢語大詞典》:不期
(1).未经约定。《公羊传·隐公四年》:“遇者何?不期也。”《后汉书·郭伋传》:“后 宏 、 吴 等党与闻 伋 威信,远自 江南 ,或从 幽 冀 ,不期俱降。”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辛亥游录》:“凡山之纵径,升易而降难,则其腰必生横径,人不期而用之,介然成路,不荒秽焉。”
(2).不要求;不等待。《韩非子·五蠹》:“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梁启雄 解:“《礼记》注:‘期,要也’。‘不期修古’,谓不要求修行先王的古道。” 南朝 齐 王融 《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之四:“岂非疗饥不期於鼎食,拯溺无待於规行。” 唐 柳宗元 《乞巧文》:“不期一时,以俟悠久。”
(3).不意,不料。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二本第二折:“不期有贼将 孙飞虎 ,领兵半万,欲劫故臣 崔相国 之女。”《红楼梦》第三八回:“昨夜不期经雨活,今朝犹喜带霜开。” 鲁迅 《伪自由书·‘有名无实’的反驳》:“不期 冷口 失陷,一令传出,即行后退。”
(2).不要求;不等待。《韩非子·五蠹》:“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梁启雄 解:“《礼记》注:‘期,要也’。‘不期修古’,谓不要求修行先王的古道。” 南朝 齐 王融 《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之四:“岂非疗饥不期於鼎食,拯溺无待於规行。” 唐 柳宗元 《乞巧文》:“不期一时,以俟悠久。”
(3).不意,不料。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二本第二折:“不期有贼将 孙飞虎 ,领兵半万,欲劫故臣 崔相国 之女。”《红楼梦》第三八回:“昨夜不期经雨活,今朝犹喜带霜开。” 鲁迅 《伪自由书·‘有名无实’的反驳》:“不期 冷口 失陷,一令传出,即行后退。”
《漢語大詞典》:五刑
(1).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 秦 以前为:墨、劓、剕(刖)、宫、大辟(杀)。《书·舜典》:“五刑有服。” 孔 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周礼·秋官·司刑》:“掌五刑之灋,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2) 秦 汉 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史记·秦始皇本纪》:“ 斯 卒囚,就五刑。”《汉书·刑法志》:“ 汉 兴之初……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 隋 唐 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清史稿·刑法志二》:“《明律》渊源 唐 代,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参阅《隋书·刑法志》。
(2).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等五种治理百姓的法律。《周礼·秋官·大司冠》:“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贾公彦 疏:“此五刑与寻常正五刑墨、劓之等别。刑亦法也,此五法者或一刑之中而含五,或此五刑全不入五刑者。”
(3).指甲兵、斧钺、刀锯、钻凿、鞭扑。《国语·鲁语上》:“五刑三次,是无隐也。” 韦昭 注:“五刑,甲兵、斧鉞、刀锯、钻凿、鞭扑也。”
(2).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等五种治理百姓的法律。《周礼·秋官·大司冠》:“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贾公彦 疏:“此五刑与寻常正五刑墨、劓之等别。刑亦法也,此五法者或一刑之中而含五,或此五刑全不入五刑者。”
(3).指甲兵、斧钺、刀锯、钻凿、鞭扑。《国语·鲁语上》:“五刑三次,是无隐也。” 韦昭 注:“五刑,甲兵、斧鉞、刀锯、钻凿、鞭扑也。”